《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小说是以儿童视角来叙述的。叙述者我的家族是从英格兰移民美国的,祖辈经过自己的拼搏给儿孙留下了一座庄园,我的邻居有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一个是赫德利家族,他们的儿子年轻时候因为寻衅滋事被赫德利先生终生紧闭。这个孩子被称为怪人,这引起了我和哥哥以及伙伴迪尔极大的兴趣。我们想方设法靠近那座房子,想要引出怪人来,怪人似乎也有所察觉,还送给我们东西。不过小说中间部分就没那么有意思了,幸亏结局的时候怪人赫德利再次出现呼应了开头,才使小说再次变得有意思。另一位邻居是杜博斯老太太,她是典型的歧视黑人的代表,攻击同情黑人的阿迪克斯,有一次她对阿迪克斯的指责谩骂惹恼了杰姆,杰姆一怒之下把她花园里的茶花全部剪了,杰姆为了弥补错误答应给病重的杜博斯老太太读书。尽管孩子们很讨厌杜博斯老太太,但是阿迪克斯还是执意让儿子坚持读下去。因为他想让儿子学习杜博斯老太太的勇敢。她生前曾说我要干干净净地走,不依赖任何东西而走。所以她戒掉了止痛的吗啡,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与疾病作战。这就是阿迪克斯所说的勇敢,勇敢不是一个女人敢拿枪,而是明明知道会失败,却义无反顾地坚持下去。阿迪克斯同意为一位无罪黑人做辩护律师,即使受到再多白人的谩骂也坚持到底。他就是为了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他身正为范,真是一位值得称赞的父亲,他始终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们相处,用自己宽容博爱的性格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们。同时表现了美国内战时期黑人备受欺凌这一大主题。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塑造了一位宽容博爱民主的父亲,这位父亲真是一位智者。小说另一大亮点,描写非常细致,尤其是对庄园童年生活的描写让人禁不住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孩子的眼中的世界那么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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