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800字
一本残酷而温暖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
这是一本几十年来倍受赞誉的书。
这是一本读起来残酷而温暖的书。
残酷是,让知更鸟死于理所当然的麻木。
故事主线之一,是三十年代初的美国南部小镇的一个案件,黑人汤姆被诬陷指控犯罪,白人陪审团却因为黑人在社会一而贯之的“坏名声”,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坚持判决汤姆有罪,绝望的汤姆在越狱过程中被击毙。
负责此案的律师阿蒂克斯对儿子和女儿说:“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它只唱歌给我们听”。黑人汤姆从没伤害过任何人,他就是那只乐于助人、任劳任怨的知更鸟,而汤姆最终被世俗的排挤偏见、愚昧的种族主义、麻木的从众心理杀死了。更讽刺的是,汤姆的死只有包括阿蒂克斯家人的少数人予以同情,社会大众却认为理所当然,因为“黑人和白人打官司从来没赢过”,因为“黑人犯罪从来就是一种常态”,因为白人社会的价值观里,黑人已被妖魔化。
《乌合之众》里有一段话: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所以,人要做到即便大众不认同也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人格,真的很难,但这份随波逐流的归属感,来的真那么心安理得吗?
残酷是:让孩子过早的深窥复杂的人性。
书中的吉姆和斯库特,因为汤姆的案件,让他们在天真无邪的年纪,过早地发现了成人世界残酷的真相:白人社会的虚伪,偏见,是非颠倒;父亲坚持为黑人辩护让兄妹俩遭受的侮辱;原告尤厄尔的仇恨之火笼罩下的心理阴影,这对于兄妹俩是何其残忍的历练啊。我觉得,让孩子过早深窥人性,就是一种残酷。
想想我们每个人,曾经也是懵懂少年,随着年龄增长,世界不再是黑白分明了,逐渐的出现了看不懂却必须认同的灰色,我们和这个世界混合在一起,眼睛分不清黑白,面对复杂的人性,逐渐失去了自我的颜色。纵使我们内心没了当初的纯真,多了一份归来已不是此间少年的惆怅,也要接纳人性的不完美,慢慢适应它。
温暖是:纵然世人误解我,我更愿选择纯良。
故事主线之二,是关于怪人“拉德利”之谜。书里用悬疑的手法,直到最后才揭示是一直躲在暗处的怪人关键时刻救了吉姆兄妹性命,在别人眼中躲在家里多年不出门的怪人,原来却是最善良的人。
还有黑人汤姆,白人歧视他,他却乐意帮助白人,粗犷的外表下,有一颗朴实善良的心。
正如阿蒂克斯所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我们不要轻易评判一个人,尤其是你不了解他的情况下。还有,人应该相信美好,世人即使对我们有偏见,有误解,我们都应该以德报怨,保持善良,做一个纯粹的人。
温暖是:世界或许不那么美好,也请温柔相待。
最后要说说本书的男主人公:阿蒂克斯。
他是个生活的绅士,慈爱的父亲。言传身教,用高尚的人品影响着儿女。孩子们因为邻居老太太恶言相向而摧毁了她的花,他教育他们要有同情心,并要求他们去给老太太念了一个月书。孩子们对怪人做恶作剧,他教育他们要懂得对别人生活的尊重和理解。
他是个正义的斗士,尽职的律师。在舆论压力下,保持一颗公平公正的心,没有肤色偏见,不理会世人的嘲讽,为黑人的尊严挺身而出,面对嘲讽,他说到:“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对勇敢的定义是:“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最后黑人仍被判有罪,他无奈的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这些很丑恶,但他们是社会现实”。考验一个人的正直,就是在扭曲的现实里能否明哲保身。
1967年,同名电影获得巨大成功,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阿蒂克斯,成为史上最成功的荧幕英雄,这也诠释了人们眼中最完美的正义形象。电影里有两处最触动我的地方:一是阿蒂克斯听说汤姆被射杀后的悲恸之情,被尤厄尔吐口水后的从容不迫,把一个温润纯良内心强大的英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二是片尾斯库特拉着怪人拉德利的手带他荡秋千,送他回家,温馨感人,让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人性之美。
万物由人来主宰,人理应高尚。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我们每个人都在微弱的改变这个社会,或许好的,或许坏的。对无助弱者的帮助是大善,而对恶的宽容是大恶。世界也许不那么美好,请温柔相待,向阳而生,相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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