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葛优、巩俐主演)》读后感1200字
上周断断续续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这周却是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了《活着》。不,与其说是读完了,不如说是与福贵老人一起回忆完了他走过的一生。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先从有庆说起吧。
有庆在娘胎里时,还是赌徒的父亲福贵就揍他,他出生时也是在外公家,直到一岁半才回到自家的茅草屋,没多久福贵又被拉去当壮丁,直到两年后才回来,也就是说,有庆三岁以前的生活里,是没有“父亲”这个概念的,所以,他总是和“福贵”不亲。这从他获得长跑冠军后分糖便可看得出,家里四个人,糖只分了三堆,没有福贵的。但是这孩子也非常重感情,家里养的羊都是他在割草照顾,自己都饿的不行了,但羊的草却一次也没少割,羊被送到公社后,他还是每天给他们割草,还问管羊人可不可以每天都来抱抱它们,对羊都如此,何况是人。当父母为了听供他上学,决定把姐姐凤霞送人时,他只是梗着脖子说“我不上学,我要姐姐”,是啊,就像羊是他一手喂大的一样,他也是凤霞拉扯大的,他当然不舍得,这样重情重义的人,实在令人动容。就连有庆最后的死都是为了救他人的性命。
再说说凤霞,她是福贵的女儿,刚出生时,还是有钱人家的小姐,穿着绸衣,有人照顾,无忧无虑,天真烂漫。可后来,殷实的家底被年轻时身为赌徒的福贵败空了,一家人不得不从明亮的房搬到茅草屋里,穿粗布衣,原以为这样的生活落差,娇滴滴的凤霞会适应不了,没想到她不但适应的很好,而且继续保持着乐观热情,后来还变得越来越能干。一场大病让年轻美丽的凤霞变成了聋哑人,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乐观,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吧,她嫁给了偏头,由于自己的勤劳能干,深得邻里喜欢。她还十分聪明,学织毛衣时很快。
家珍,这个城里米店老板的千金,生得风姿绰约,穿着旗袍更是十分动人,嫁给福贵后,也过了几年有钱人家的日子,但后来家庭没落,搬到茅草屋时她的父亲敲锣打鼓抬着花轿来把她接回去了,父亲不想让她受苦 ,但她去城里待了一年多,就回来了,带着儿子有庆,回来后她脱掉绸衣棋袍,穿上粗布衣服跟着福贵下地干活,也是十分的能干,持家有道,闲不下来,到最后生病了倒在床上,还老想着分担家里的事物。她还十分心细,有庆死后,福贵不敢告诉她,她却可以从福贵每天晚上从村西回来的脚步声猜出来。
最后就是福贵了,相信写福贵的人很多,写他如何赌博败家,如何下地劳作养家,被抓当壮丁时如何生存,等等,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只能说福贵的一生真的很悲惨,看着父亲、母亲、儿子、老伴、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离自己而去,最后只剩一头老黄牛与自己为伴。这样的一个风烛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苦难,读着读着,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最后以序言中的一句话作结,与君共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为自己而活,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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