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100字
《月亮与六便士》
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中年生活在中上阶层,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爱好接触文艺的漂亮太太,儿女双全。突然有一天他推翻了美滋滋的生活,抛妻弃子要去追求理想,从此一边画画一边穷困潦倒的浪迹天涯。在往后那些无法让人理解的日子里,斯特里克兰有许多令人不齿且理直气壮的行为,比如成为很欣赏他并收留他的好朋友的老婆的情人,后面该好友离开自己的房子,并把房子留给了这对“奸夫淫妇”。多说一句最后的结果,该好友心灰意冷远离这个城市回去故乡,该某妇不堪承受斯特里克兰对她的真实诉求,后而自杀生亡,斯特里克兰继续流浪。流浪流浪再流浪,绘画绘画再绘画,比生命更重要的绘画,从未停止。因缘际会之下,斯特里克兰去到了一个远离城市的塔希提岛半深山,与当地土著女人爱塔结婚生子,在绝症的最后一些时刻完成了灵魂画作,死后让妻子烧毁的陆离历程。故事以第一人称“我”为视觉,填充丰满了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和形象,讲述了一个天才印象派画家的各种奇葩事迹,总的来说就是特穷困,人品渣,执着于画,作品好,详见于书,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那么《月亮与六便士》封神于何处呢…我个人认为是想象和奇怪的代入吧。作品本身把印象派画家高更作为原型创作,虽然有很多虚构的内容,但它让人感觉有一定的真实性,名人嘛,普罗大众总是带着探究的好奇的,其次书里的主角斯特里克兰的行为和想法让人难以接受,很多甚至在道德败坏的底线之下无下限,就有某些很神秘的感觉,还有鹤立鸡群的引人注目,让人忍不住窥探。在某个短评中看到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看完《月亮与六便士》的人都辞职了。这句话是指斯特里克兰不顾一切追求理想的疯狂状态,所有人都只看到了满地的六便士,唯独他抬头看见了月亮。反正我看完没有很大的感触,隐喻什么的,多多少少看懂了,但是却对这种极度的极端喜欢不起来。反而是对外科医生,鲜花旅馆等等这些侧面人物的描写的比较喜欢,比如那段话“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我觉得这个就很好,还有“ 对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议”,还有难得温情的说“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以及“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这些都喜欢,当然也不止喜欢这些喽…
即使不太喜欢书中的调调,而因此书产生的一些想法却是很美丽,阅读的乐趣在于看见别人,看见自己,万人万象,明确了此阶段自己的位置,对三观的定位,知道自己在哪里,要去做什么。
鄙陋浅见,只在此时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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