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1200字
被誉为二十世纪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毛姆的确是很多文学爱好者的大众情人,他自己也在书中这么写到“不管高傲且文化修养极高的人有多吹毛求疵,我们普通人在心里还是喜欢出色的故事。”他会讲故事,而且讲的真实,他告诫年轻的作者要写最贴近现实的东西,他说诚实是通往艺术之路的唯一可行的方式。
《刀锋》已是毛姆的后期作品,书中可以看出他浓浓的长者风范,从《兰贝斯的丽莎》到《克拉多克夫人》到后来的《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再到《刀锋》《人性的枷锁》,毛姆已不是当初那个为追不到理想的爱情而悲痛的青涩少年,而是想努力的传递读者自己这些年积累来的人生经验的亲切长者,老师。
毛姆喜欢剖析人性,任何作品中都能轻易地看见他笔下的性格典型,活灵活现的人物,
比如本书中的艾略特,虚荣,嫉妒,吝啬,却又性情忠厚,为人友善,这些品质融在一个人身上并不矛盾,比如伊莎贝尔,现实,虚荣,美丽性感,为了达到自己所要的目的而不惜一切,但却让读者生不起厌恶和觉得她是一个坏女人…这些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就能遇到的人
毛姆后期开始喜欢钻研哲学,在《阅读是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他就曾有坦白说喜欢哲学,喜欢笛卡尔。本书的主题便是他的哲学观,他想追寻这世间恶的终极意义,他想追寻上帝说,轮回说,他想知道人活着的意义,他用拉里承载着自己,他把自己所理解的答案,寄托给了书中的人物,其主要表现为拉里寻找人生意义的旅程,从探索科学开始,到学习哲学,到后来的学习艺术,然后是最后的宗教神学。他说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里,却又说即使没踏入又怎么样呢,其他的河也有清澈的水。
本书有不少和《月亮与六便士》相类似的地方,比如主人公都放弃了现有的美好生活,而去追求一些虚无的精神世界,不同的是斯特兰是抛弃了家庭,而拉里却是抛弃了未婚妻,结局都挺令人满意的,他好像不太喜欢写悲情故事,不管是追求月亮的斯特兰,追求人生意义的拉里,包括《面纱》的结尾,主人公都得到了救赎,超脱了自我,满足了自己精神的世界和追求,另外,比如本书的艾略特拥有了显赫的社会地位;伊莎贝尔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居住在活跃而有教养的社会里;格雷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颇丰,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得到了安稳的生活;苏菲告别了人世;拉里得到了满足。这一点毛姆作为一个作者来说,是十分慷概大方的。
本书是第一人称写第三人称视角,像我前几天说的,这种叙述方式可以给自己和读者很多的视角去看待故事看待作者所抛出的问题,在本书中,毛姆就没有参与发表,从头到尾他都是一个叙述者,客观的把问题讲出来,把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说出来,剩下的就交给读者。
记得看《活着》的序时,笔者已忘了是谁了,但她说的原话我也已经不记得了,是大致意思却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她说“什么是文学?就是作者把他想要表达的东西写出来,而他没有意识到的地方,就是读者站出来的时候,这就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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