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1700字
对我而言,社会学完全是一个陌生领域。如果《资本论》和《国富论》勉强也算的话,加上之前只看过《文明是副产品》,也就看过三本。前两本是在大学时装B看的,内容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后者给我的触动太大了。在《文明是副产品》中,作者从对外婚制、农业、文字、造纸术、印刷术等方面起源的论述中,引出毁三观的结论:如以上那些人类文明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其实根本不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研发出来的,而是其它目标行为的副产品。这完全颠覆了我原来的认知体系。从那时起,社会学这个陌生的名词便在我的脑海中成了挥之不去的全息影像。而在《乡土中国》中,我又学到了一些原来经常接触却从未思考过的知识。
姑且写几点,来让大方之家贻笑。
1.从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来看协作的力量: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更有保障;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聚村而居源于协作可以产生个体所不能有的效率与力量。即使是《老子》所描述的"小国寡民",也同样缺不了集体的协作。不过,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大的协作已经越来越没有立锥之地了,而小范围的协作却变得更加频繁和多样化。基于某个共同的短、中期目标而组成的小团队较之大组织具有不可比的优势:灵活、有效、反应快捷、专而精、好协调……
2.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前者的代表是中国,后者的代表是西方。无所谓好与坏,先进与落后,关键的是它对前后两者深入灵魂的影响:
前者重关系联结,后者重个体感觉,所以前者会出现"株连九族",后者有"法国大革命";前者看中"光宗耀祖",后者在乎"权利与自由"的行使;前者多为周围人而活,后者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3."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重大转变。"
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将原有的社会结构重组,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也只是社会前进道路上的一个必经阶段。而当前的社会,血缘与地缘的界限都在变得越来越模糊,更多的可能是:"地球是平的"。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下,一切的结合都变得理所当然。只要你们之间存在着一丝一毫的联系,都可能产生结合。
4."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这是费孝通先生对文化和政治的区别的解释。
其实,文化之于新的分子的强制性,就像父母之于子女的强制性一样,是教化与被教化的关系,而非平等的、争论的、相互的……
文化对社会的新分子的态度与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其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平等、互补互助、共同进步!
5.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面对同样的环境,传统是成本最低的生活"工具"。
可是,现在,即使是老农,面对的也不再仅仅是周而复始不断轮换的四季了吧?!所以传统渐渐让位于"创造"。世间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正如凯文·凯利在《必然》中所说:"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本身!"
悲哉?!幸哉?!
洪流滚滚,伐木成舟!
抓不住的被淹死,抓住的便成了弄潮儿!
来吧!是时候使出你的"洪荒之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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