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葛优、巩俐主演)》读后感3500字
关注情绪卡片,了解更多精美文章。周末荐书:《活着》的富贵告诉世界,没有谁活着比逃离死亡更容易
记得二十年之前,我上初中的时候,看到世界近现代史文学类时,有一个荒诞剧《等待戈多》引起了我的注意,于1953年1月5日,在巴黎的巴比伦剧院首演,一演出火爆程度非常高。
一年五百多场,座无虚席,故事情节两个流浪汉戈戈和狄狄等待戈多,一天没有等来,第二天继续等待。
就是这样简单表演,荒诞的剧情。
在四十年之后的1993年,中国有一本小说继续上演了。这就是余华的《活着》。
余华的开篇写道,自己在年轻的时候,获得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遇到这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余华)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余华)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知乎上有人提问,《活着》开头为什么用主人公听富贵讲故事的形式来叙述呢?
一个高赞的回答道: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
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
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
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
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在上个世纪能将这本书拍成电影,而且仅比书上市迟一年的1994年。
这让我很敬佩张艺谋,那样禁锢言论的九十年代。虽然电影有所删减小说的原著情节,但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余华对这本书付出了很多心血,每出版外文版本,他都会给这个国家的读者写一篇自序。
在这本书中,总共写了四个国家的序言。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这样写道: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的突出。
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余华1960年出生,1983年开始写作,之前是一名牙科医生。
在一篇文章这样描写自己弃医从文的想法:
我在“牙齿店”干了五年,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我感到无耻之极,我倒是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地方最没有风景,就是在嘴巴里。
于是暗下决定为了看到世界上最好最美的风景,开始写作,这一年是1983年,余华已经23岁了。
余华的名字取自于母亲和父亲的姓余和华,低调的如同他本人,最近出现时是在央视一套《朗读者》上。
主题是用笔去往未知,以文唤醒读者。
知性的董卿这样描述余华:作家和故乡,从来都是相互成就,就像是鲁迅和鲁镇,马尔克斯和马孔多小镇。
这位作家,《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活着》,再到《许三观卖血记》。
他的文字里冷静透着力度,就像是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而用他自己的话说,笔下的一切,都源自那个他出生和成长的南方小镇。
余华说:“因为当我开始写作的话,你要寻找一个让你感觉到安全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所以我写作就是回家。”
富贵就是因为有一个回家强烈的愿望,才能在战争年代侥幸活下来,这何尝不是余华与富贵聊天的共鸣。
余华小学毕业时,适逢海盐县图书馆重新对外开放,父亲为他办了借书证。
从那时起,余华开始阅读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
他几乎将那个时代所有的作品都读了一遍。
1993年,余华辞职,去了北京。
不再担心退稿的小说家余华,和妻子挤在北京一间平房的单人床上,只能从《收获》领取稿费400块。
当张艺谋把《活着》的改编费预先支付给两万元,他还竟然担心张艺谋会不会赖掉那剩下的5000块。
作家也有自己的偶像,余华的偶像就是巴金,可惜直到2005年10月17日巴金去世时。
他除了难过就是永远的遗憾,因为从未见过巴金。
他的心情就像自己在《活着》写的那样: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市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从开篇余华和富贵聊天开始,就注定了这部小说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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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少爷富贵过惯了安逸的生活,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在赌博中,被龙二设了圈套,将自己家里的全部家当输给了龙二。从一个地主少爷变成一穷二白的穷光蛋。
那怕门当户对嫁给富贵的家珍,在富贵逍遥自在时,家珍依然如故给富贵做着饭,没有半句怨言,似乎告诉富贵,家里永远比外面好吃。
当变穷之后,家珍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接走,不愿让自己的女儿跟着富贵受苦受穷。
屋漏偏逢连夜雨,富贵的母亲又得了重病,在求医的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
经历了枪林弹雨和多次战役之后。
在所有的壮丁中,就活了他一个人。回家看望母亲的强烈愿望,只身一人回到了故乡,面对他的是最严酷的现实。
母亲早已去世多年,家珍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而且更为不幸的是女儿成为了哑巴。
总以为生活的惩罚已经结束,但是还远远没有结束,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加严重。
解放后,龙二没有因为非法侵占富贵的家产,而是地主成分被挨了五枪。
毙掉龙二后,富贵描叙自己的心情:“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我是越想越险。
要不是当初我爹和我是两个败家子,没准被枪毙的就是我了。”
县长和富贵有一段让人欲哭无泪的对白,富贵打了县长之后,县长对富贵叫道:“富贵,我是春生。”
两个人聊起了战争的战友和故事,然后富贵忘记了有庆的死亡,说道:“春生,你欠我一条命,你下辈子再还给我吧。”
儿子有庆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
回到之前有庆死时的现状,“我儿子在那里?”富贵痛心的喊道。
有庆一个人躺在一间小屋子里,那张床是用砖头搭成的。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
富贵害怕家珍知道儿子去世,就抱着有庆的尸体,没有回家。因为家珍已经病入膏肓,就把有庆埋在富贵父母坟前的坑里。
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
没有想到这个家庭再次面临痛苦的抉择,保大人还是保小孩,二喜也傻眼了,说保大人。凤霞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
富贵痛苦的说道:“我的一双儿女都是生孩子上死的,有庆死是别人生孩子,凤霞死在自己生孩子。”
而凤霞死后三个月,为这个家付出辛苦的家珍成为悲剧的顶梁柱,因为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以及有庆死亡的打击下,最后抑郁而终。
富贵面对家庭成员接连死亡。
自嘲的说道:“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
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
有庆、凤霞和二喜都是死在同一个医院,富贵说道:“我这辈子三次看到那间躺死人的小屋子,里面三次躺过我的亲人。
我老了,受不住这些。去领二喜时,我一见那屋子,就摔在了地上。”
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总以为上天会饶恕这个苦难的家庭,可惜没有。
富贵带着苦根看看二喜的坟:就告诉他,哪个坟是他外婆的,哪个是他娘的,还有他舅舅的。我还没说二喜的坟,苦根伸手指指他爹的坟哭了,他说:“这是我爹的。”
苦根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少年去游荡,中年像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最后的这样一句话刺心: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为什么写的这本书能在国外受欢迎,或许和他的灵感有关。
就是当年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余华,他写的这本书也深深的打动了美国的读者和社会。
尽管富贵最后也死的悲惨,但是余华没有写出来,没有谁活着比逃离死亡更容易
美国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时代》周刊这样评价: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
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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