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人论断。”
“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古怪的人,他们做着古怪的事情;也许他们知道,人并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她只是差一点就能称得上是绝代佳人,可是正因为差这一点,却连漂亮也算不上了。”
“也许在潜意识里,我们很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看法去左右别人的行为,因而会憎恨那些不受我们影响的人。”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跟你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想法呢?”
“每天做两件自己讨厌的事对灵魂是有好处的。”
“我们不觉得爱惜羽毛而对离经叛道的行为保持沉默是虚伪的表现。”
…………………………
毛姆——李继宏。译文仍然是字字珠玑。
看完之后在想,译者算不算是作者的知音呢?译文真的很棒,也如原文一样做到了“客观真实、以旁观者身份描述”吗?忍不住想要看看原文。
这本书大概是我划线最多的一本书,频繁到每隔几页就想圈一圈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也发现大家想交流和有感悟的地方都很相似。虽然一直围绕着描述斯特里克兰展开,但你一定不会把它当作一本简单的人物传记。这位死后才出名的画家是很多才人的缩影:生前被世人所摒弃,死后又被世人追捧。毛姆的厉害之处在于,牵着读者的鼻子走,而作为读者,你又是心甘情愿的:一开始你真的会觉得斯特里克兰特么就是一个大混球,放着妻子老婆工作不要,自作主张地就要离婚,也没给老婆孩子留什么,丝毫不担心他们的死活;面对帮助挽留这段关系的人,就只冷冷地说“我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而离婚的原因就更奇葩了:我要画画。画你个大头鬼,你妻子也说了“他要画画我会无条件支持他的呀,他做任何事我都不会反对的”,怎的非就要离婚呢?世人都有的责任感和亲情去哪里了?度过了十几年,难道没有一点点爱情的余温?———当然了,毛姆也讲得很明白了,女人总是以她们独有的方式“攻占”男人,想要把男人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不管是斯特里克兰的第一任妻子,还是“试图为爱自杀”的布兰琪——她们确实都只会让这位只想画画的红胡子邋遢男感到烦闷和恶心——Freedom is everything.而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情感归宿——或者说是生活搭档吧,那位土著和白人的混血女孩爱塔,怕是所有女人里面最懂他的,因为她为他做一切,不打扰他,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扯远了,先不说这位艺术家“大猪蹄子”的地方了。
不管是在法国的破败小旅馆里病得奄奄一息,还是身无分文瘦得皮包骨头,读者看到都不会产生丝毫的怜惜,怕是心里只会暗爽“活该”。一个离经叛道的人,不遵循人世普通生活规律的人,一旦因为他们的选择过得痛苦些了或者很拮据,我们这些凡人内心都是会暗爽的(我也是这样的,因为我也是俗人)。一开始他画的画得不到任何的赏识的时候,我们都在嘲笑他的选择:活该,你根本不是画画的材料。对他的谴责到顶峰的点是:他拐跑了第一位认定他是天才、死心塌地帮助他的斯特罗夫的老婆,还搞得别人用硫酸自杀。这些事情足以让世人唾弃啦,而他丝毫不在乎,内心毫无波澜。就是这样一个赚足了“冷血—不知廉耻”身份的人,最后让所有人心生同情。
塔希提岛七公里外的山谷上,斯特里克兰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这里毛姆讲到了一个医生放弃升迁在破败的地方当疫站检疫员的事——亚伯拉罕和斯特里克兰都是幸运的人,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看到那个地方就迈不开脚了,于是在这里住了下来,哪里也不去了。在得麻风病去世之前,斯特里克兰应该在这个岛上完成了自己所有流传于世被炒到天价的经典画作,谁又知道他去世前一年多都是瞎的呢?一起居住的人不觉得他奇怪,因为大家都挺奇怪的,他们只觉得他可怜。他一心只想画画,确实别无所求。他是被上帝选中窥探了人世真谛的人,所以疯狂画画借由化作表达他所知道的秘密。他选了月亮,创造了远不止六便士的财富留给了后人,而后人却只觊觎这6便士。
所有的人物角色中,看到文末,只有斯特里克兰是最自由最纯粹的人,却一把火烧掉了自己最伟大的作品,生不带来,死不留余。书里的很多小角色,以为很爱自己的老公但其实只是爱安逸和名声、习惯了这种风平浪静生活的前妻,被少爷遗弃死了孩子的沉默端庄性格古怪家庭教师,一股脑只知道帮助别人甚至妻子也拱手相让的傻画家,单纯的爱塔,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作家,会讲让桌布都脸红的黄色笑话的太太,布鲁诺船长等等,你看到了他们,就是看到了自己身边的人。真是古往今来岁岁年年人相同啊。“你在那些赤裸的人身上看到了原始的本能,你感到很害怕,因为你看到了你自己。”
这是一篇“鬼读后感”,读的过程中被好多金句震撼到了。毛姆说“唯有潜入人性深处,并已发现许多美丽又可怕的秘密的画家,才能画出这样的作品。唯有已经见识过不能为凡人所知的神圣景象的画家,才能画出这样的作品。”那只有洞悉人的内心的作家,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吧。有时候真的觉得创作不易,能欣赏,有欣赏和倾听的能力都已经是人生中的万幸了。艺术家们活得都是比较纠结的,所以我们想要得到或感知艺术要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轻轻膜拜一下,对这本书、对毛姆和译者都心怀感激,因为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
有趣的描述:
1.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第一次让我产生这种感觉的人是李泉。我觉得他对音乐的感悟和把握、投入都值得让他单身一辈子。但我不想往自己脸上贴金,因为我不是任何人的粉,对所有的star都知之甚少。
2. 艺术家哪怕有上千个缺点,但只要有独立特行的个性,那就是可取的。——人所向往和羡慕的,都是自己没有的。人想显摆的,都是自己缺乏的。没错,我就是那个读书很少的。
3. 他也许是个安分的良民、体贴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和诚实的经纪人,但在他身上人们找不到值得交往的理由。——这难道是说这个人一点都不有趣太平庸吗?人们交往要看这么多啊?不是随心么?
4. 也许作家创造恶棍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的某些本能,就是那些在文明世界的礼仪风俗的压迫下潜入神秘的潜意识深处的本能。——嘿嘿,谁内心还没点小邪恶呢?
5. 因为女人只会谈恋爱,她们把爱情看得很重,那是很搞笑的。她们想说服我们相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在生活中,爱情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我认可性欲。性欲是正常和健康的。而爱情是疾病。女人只是取悦我的工具,我可没耐心去跟她们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就谈恋爱这回事而言,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于,女人能够整天卿卿我我,但男人却只能偶尔为之。——GNMD毛姆!就某些说法而言,我不得不赞同哈哈哈~!
……太多太多啦~
但我就是“他们的大脑充满想法,却只能告诉你园丁的姨妈的雨伞在屋子里”的那类人~最后只能送一句菊次郎和斯特里克兰的口头禅啦:
“去死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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