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后感1500字
一个自幼失去双亲,行事乖张却很有主见的姑娘,在前10年过着寄人篱下不受待见的生活;后来被送去寄宿学校过着修女式的生活,虽然生活依旧艰辛,但遇见可敬的老师和亲密的朋友,并授予她吃饭的技能,这8年里,简变得温柔大方;因为老师的离去她辞职离开学校,投简历到了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遇见可爱的法国小女孩阿黛尔,遇见和气的佣人管家,更重要的事,遇见自己的毕生挚爱,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是个富有的乡绅,像大多数富二代一样,他年轻时风流浪荡,并且年纪很大,长的也不美,但就是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不会是我喜欢的那种人,不过简喜欢。)在桑菲尔德庄园我看到一个富有情趣,头脑聪明,待人有道的简,也许是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吧,毕竟小时候太艰难了,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他们在教堂准备结婚的时候,狗血的事情发生了,好死不死从小都不见简的亲戚,这时候冒出来,(打心意里是为简好,但是在印度的他啥都不知道),拆穿了罗切斯特还有媳妇的事实,于是,罗切斯特崩溃了,简逃跑了。
简果然带着女主角的光环,身无分无也敢往出跑,(要我一定不行,而且那时候英国治安还挺好的哈),然后就快饿死冻死的夜晚,被约翰拯救了,英俊潇洒年轻有为有强烈的事业心上进心,我以为他们要发生点啥的时候,竟然是失散多年的表兄妹,(啊又想起那首歌“祝天下所有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可这又能怎么样呢,本约翰表示不care啊,我要去印度,你要跟我走,你还得当我老婆,简表示我可以跟你去印度但我不当你老婆,约翰说不,你必须当我老婆才能跟我去印度,简说,我要去印度但我只当你妹。然后他俩就好纠结,其实我说约翰啊,你就不像罗切斯特那个老司机,你一点拐弯抹角也不会,真是个老实人,简需要的是爱,你老给她讲你的理想干毛啊,她都愿意跟你走了,不怕到了印度你再好好追求她,约翰还说,嗯我给你时间考虑考虑,然后一墨迹,简说行吧,我答应跟你走,不过我的去看看我的老朋友(老情人)。
简又回到熟悉的地方,但以变为废墟,随便找个饭馆稍微一打听就知道来龙去脉了(小地方人嘴巴真不牢),原来罗切斯特的老婆在简走后的两个月后把庄园烧了,自己跳楼死翘翘,罗切斯特的人性光辉得到体现,他救出了所有佣人,还试图救企图害死他的老婆,最后被砸伤,成了独臂盲人。但是不怕啊,我们简简直是下凡的小仙女,我不爱年轻貌美要带我出国的精英,我就喜欢富老丑的残疾人(没有歧视的意思,只是凝炼一下外在条件),于是就再也没有人能阻挡他们结合了。
这本书里谁最可怜,简吗,我觉得不是,她小时候确实受尽折磨,但后来衣食无忧,每天陪孩子画个画,读读法语弹个钢琴,还遇到自己的真爱,我觉得她很幸运。
真正可怜人是罗切斯特,他是家里第二个儿子,但他爹不愿意把祖产劈开,全部给了大儿子,但又觉得愧对老二,于是给他相了一个商人的女儿,并且都知道这个女孩有遗传病(疯)的情况下,瞒着老二还是给结了婚,这完全是坑儿子啊。罗切斯特绝对是好人,没有拆穿,没有抱怨,没有离婚,只是静静地把她看守起来,供吃供喝,罗切斯特肯定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成想遇见简,这是上天给他的补偿,对他不幸的恩赐,终于好像能过上正常人的日子时,老天又给了致命一击,不仅失去简,还变成残疾人,我的老天,他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给他一份至高无上的爱情就要剥夺他的一切吗。这里有个疑问,为什么不和疯老婆离婚,那个年代不允许吗?
其他的酱油角色,里德和她三个孩子,约翰和他两个妹妹,都是好人有好报,恶人现世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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