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英雄》读后感1900字
如果一辈子只能读一本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欢乐英雄》。
2005年的夏天,我骑着被爷爷打理的牌亮条顺的自行车愉快地蹬向图书馆。那一年我第一次读古龙,也是第一次翻开《欢乐英雄》,记忆里那时躺在爷爷的板床上翻来覆去,不是因为酷暑难耐,而是因为看书时那激动的不能自控的心情。
时间转眼到了2017年,我从一个高中生变成大学生,又从大学生变成老师,身份虽几经变换,心境也略有不同,唯不变的就是从我可以“自主看书”后,对古龙灌输到骨子里的对江湖的憧憬。
近来常见有人撰文批评贬低武侠小说,理由大概便是血腥暴力、人物智商低等等,彼时我心中不愤,想就对方观点一一反驳,最终大都做罢。一来人各有志,审美自是有不同的,一切争辩都不过是徒费口舌,二来亦是觉得若让心头之好陷入人言之争心中着实不忍。想通后,也不过是我的心头好,你若喜欢,我们便畅聊;你若不喜欢,我便愈发珍而宝之,人生在世,又哪是所有欢愉都能与人分享的?套用一个时下流行的词,这是我的“小确幸”,又与旁人何干。
十二年间,若有半年没有读《欢乐英雄》,就觉得灵台混沌,神不清气不爽,后来更是走火入魔,每逢毕业季就购置一批,送给这一届最心爱投缘的学生,然而自始至终,自己却没有买一本,更不敢提笔为它写一篇“读后感”。无它,有些东西你越是珍重,就越是小心翼翼,如果不拿到最好的,就如鸡肋般,总是美中不足的。
如今读《欢乐英雄》已然二十余遍,想来也该写点什么,纵使不足,就留予日后修改。
就像小时候看《大话西游》只会傻笑,大些时却因为一两处烂熟于心的伏笔流泪,初读《欢乐英雄》最受吸引的地方,是“事有反常即为妖”的猎奇。
它是一种全新的武侠形式,不同于任何一个“侠”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会挨饿、会受冻、会为了钱而发愁,他们是“侠”,但同样也是人,一下子拉近了我们与“江湖”的距离。很多年后《武林外传》开播,形式与此书类似,广受欢迎,想也是同样的道理。
文中四个主角,性格迥异、行事荒诞,却处处透着有趣。
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大路”的意思就是很大方,很马虎,甚至有点糊涂,无论对什么事都不在乎。 他散尽家财闯荡江湖,虽多才多艺却难以谋生。第一次做镖师,就因为同情强盗把镖银分了出去;第一次“劫富济贫”更是不得了,直接把身上唯一值钱的剑当了,换成酒肉和被打劫的人分享。明明多才多艺,偏偏一事无成。
王动则不动。他的床满是油腻,油到可以防住最厉害的暗器;他睡觉时会把被子卷成一个桶,自己再爬进去;酱油瓶子在他眼前倒了他决不扶;老鼠从他脸上爬过去,他也无动于衷。偏偏就是他,在片刻内不停地翻了三百八十二个跟斗,为的只不过是想让一个刚死了母亲的小孩子笑一笑;在两天两夜间赶了一千四百五十里路,为的只不过是去见一个朋友的最后一面;在三天三夜中,踏平了四座山寨,和两百七十四个人交过手,杀了其中一百零三个,只不过因为那伙强盗杀了赵家村的赵老先生老两口子,还抢走了他们的三个女儿,而赵老先生和那三位姑娘他根本全不认识。
燕七死过七次,所以叫燕七,他喜欢尝试新鲜事物,每个月会出门两三次,然后带回来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穿最好的衣服,却破破烂烂;蹬着最贵的靴子,却没有鞋底。他最喜欢臭郭大路,是王老大的最佳拍档。
林太平是个真诚的富二代,仿佛总有少年心事,又有很多少爷毛病,却能在最冷最饿的时候,当掉身上唯一可以取暖的衣服,换回馒头和朋友分享。
这样的人,一个就足以让故事精彩,四个凑在了一起,岂不是有趣极了?
少时读《欢乐英雄》是因为有趣,夹杂着些懵懂而模糊的情绪,略大些才知道那份情绪源于古龙在书中对友情、亲情、爱情甚至人生的诠释。
很多人称武侠小说为快餐文化。快餐只能填饱肚子,却没有营养,快餐文化也是同理,娱乐尚可,想登堂入室去谈内涵却万万不能。说这话的人,要么是从未完整地读过哪怕一本武侠小说;要么就是被劣质武侠欺骗过感情;当然也有可能心中怀着偏见,那就是“心中有什么,你就是什么”的问题了。
以上三种,一者思维天马行空,用他自己幻想的东西和你讨论;二者你和他谈古龙金庸,他和你谈古龙著和全庸;三者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而无论你在说什么,他的系统都自动回复“我不听、我不听”,继续自说自话。
我于此处谈我自己的心头好,万望以上各位切莫与我争论,一来大好光阴莫要浪费在谁也无法说服谁的事情上;二来也是避免不必要的不愉快,我们就放过彼此吧。
以下不重复摘抄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只希望再一个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到我鬓染霜雪,子孙绕膝时,依然能讲给孩子们这段友情的故事。
我想,他们一定也会喜欢这个美好的故事。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欢乐英雄》读后感_1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