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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肆)》读后感_700字

《那时汉朝(肆)》读后感700字

中国人为什么不愿做上门女婿

答案是:上门女婿与犯人同罪

高道飞

宁可打光棍,也不做上门女婿,这是中国的一大禁忌,以致身处文明时代的男人们--------到现在还抱守着这一无聊的定律。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结果呢?

昨天,我从汉史中找到了答案。

西汉天汉四年,即公元前97年。败光文景两帝全部财富的汉武帝刘彻,为了兑现他给李夫人生前的承诺------将他的小舅子------混世魔王李广利打造成像卫青一样的战神,刘彻决定再次远征匈奴,并且再一次地将李广利这块扶不上墙的烂泥封为总司令。

为了保证李广利能胜利,刘彻在兵源枯竭情况下,连老本都搬出来了。于是,他向全国动员征兵,规定七种身份的人,必入远征军。

这七种人分别如下:

犯罪小吏;逃亡囚犯;上门女婿;商人;有过犯罪前科被记录在案的人;父母有犯罪前科被记录在案的;祖父母有犯罪前科被记录在案的。

上述七种人,有五种是犯人或犯人亲属,唯有上门女婿、商人与犯罪无关,但汉武帝却把上门女婿与犯人和犯人亲属列为同罪,且位前前三,可见汉武帝是多么地仇视上门女婿。

鉴于国家法令将上门女婿列入为罪犯,而且必须充当战争的炮灰,那么谁还敢做上门女婿?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上门女婿自汉武帝时代起,就成了中国人的一大禁忌,以致影响至今。

汉武帝的此次征兵,到底征了多少上门女婿当炮灰呢?,史料中没有记录,但我断言,全国上门女婿无一逃。

而有记录的是,此次征兵除了以上强制编入行伍的,还有所谓志愿军。凑合起来,总共有二十一万。

但可悲的是,他小舅子李广利基本上将这二十一万人败光。

远征匈奴惨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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