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刘烨、孙俪主演)》读后感1600字
血色浪漫,虽血色,但到底是浪漫,不是现实,或者说,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现实。
我爸最喜欢的电视剧之一,小时候跟着一块看,半懂不懂的,除了觉得钟跃民这帮家伙特别能侃之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剧中的陕北民歌了,唱的真好!婉转动人,气势雄浑,滚滚黄土气息扑面而来,常常是边听边唱,虽然一开口就唱出了山路十八弯的味道。此外,还有片尾曲中刀郎那苍凉的音色:“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己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但凡电视剧差不多的,原作不会差到哪去,然而老年心态作祟,对于钟跃民永远“在路上”的生活已经失却了以前的热忱,试图辩证地考量其中的悲欢忧喜。无疑,这是个喜欢折腾的男人,干什么都在行,插过队、当过兵、卖过煎饼、当过老板,当然也拍过婆子,人生于他而言,在于过程,追求的只是新鲜感和乐趣,这种洒脱不羁、说走就走的个性,真是可爱极了。这家伙,一辈子走南闯北,情爱不断,打眼一看,好像生活真的由自己做的了主似的。(咦?突然想到了大冰)这种人有点像爱情,抓不住,又挠得人心头痒痒的,叫人快乐,也叫人忧伤。可是这种生活背后是什么?是不是同样值得玩味?在这一点上,作者显然有宠爱主人公之嫌,全书基本上讲的是北京大院孩子的成长史,但笔墨游走之处,也触及了奎勇、曹刚、满囤这些苦孩子的命运,钟跃民身上看不到的一面,在他们的生活里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不管是眼前的柴米油盐,还是深夜的不眠之痛,被生活撕扯的痛楚无时无刻地不在蚕食着他们的生命:卧病在床的老母亲、高低不等站成台阶样的弟弟妹妹,以及怀里不喜欢的女人,人生像是上了发条的钟表,一刻都不能停歇,你不能倒下,甚至死亡的姿态也得是站立的,穷人的人生,是不属于自己的,他们善良、忠实,一辈子勤勤恳恳,所求的无非是家人过的好一点,可是他们辛苦了一辈子,换来了什么?满囤被命运所食,奎勇得了肺病走了,曹刚成了碰瓷的,赖于钟跃民的接济才爬出了贫穷的泥潭,人生再怎么努力都不免是一场虚空,就像吕纬甫口中的苍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丑恶一点的,如罗芸,袁军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作为女朋友,该做什么她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可是她又做了什么?周晓白帮了她,她竟在领导面前说人坏话,所图的只是上大学的名额,这才是生活的真相,作者无意解剖人性,只是点到而已。反观钟跃民,他的生活虽然也是磕磕绊绊,但基本上是一帆风顺的,设想如果下乡时没遇到父亲的警卫员,失意时没撞上李援朝,他还是如此光鲜亮丽么?我的答案是会,虽然成色会打点折扣。作者是认同阶级观的,袁军、周晓白、李援朝这些大院里的孩子无一不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跃民与奎勇的区别仅仅在于跃民的父亲身着军装,而奎勇的父亲是个农民,跃民之所以能够随心所欲地走向远方,跟父亲的健康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作者通过郑桐似乎又在告诉我们:个人修为同样不可忽视,投胎不是件技术活,但努力总是没错的。
总得挑点刺:一是传统小说里“无巧不成书”的手法用的太多太烂了,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下乡巧遇父亲的老战友,参军巧遇张海洋,无路可走时巧遇李援朝,酒会上巧遇祖籍日本的玩伴儿(叫什么记不住了),出车祸遇到柳建国,甚至巧遇秦岭,这一点最不能忍受,如果是我写,我偏不让钟跃民得到秦岭,如同祥子,谁都得有一辆怎么努力也买不到的车,钟跃民也不例外,秦岭一旦被得到那就不是秦岭了,钟跃民追求的其实是另一个自己。二是作者用女人衬托出了钟跃民,但也用情色侮辱了他,遇见秦岭那会儿他正是人生旺季,十几年来他一直在找秦岭,可是找到之后也没怎么当回事,与她交往的同时也在跟好几个女人厮混。三是语言基本纯熟,对话写的嬉皮利落,但有时套话太过,书面语过浓,读来有生涩之感,与全书明白如话的语言不相协调。
但还是写的挺好,作者毕竟是当过兵经过商的人,生活阅历丰富,说起故事来自然是一套一套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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