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意的边界》读后感800字
北大国发院-《公意的边界》。
“公意”一词最早出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意指公民全体一致的意见。卢梭提出“公意”理论目的是为了阐明人民主权思想,为此,他把意志分为公意、众意、团体意志和个人意志。在他看来,个人意志反映个人利益,团体意志反映团体局部的特殊利益,众意反映民众利益的总和。而公意则不同,它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是全体成员反映其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和共同幸福的共同意志。那么,公意是如何作为治理国家的全部根据运行的呢?卢梭提出,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民主议会而得以运行,并通过这种决议又将其意图昭示天下。卢梭认为,议会表达了全体人民的意愿而非部分人的意愿,但是,它仅仅要求绝大多数的声音,虽然它也认真地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并公正地加以考虑,公意不可能心存不良,它永远公正,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虽然人们最初为自身的利益所激发,但是当他意识到社会契约是合乎理想的,便会迫不得已地考虑他人的利益。社会契约一旦签订,民主制度的机制一旦运行,个人就会比以前更加认真考虑其他人的那些利益,这种考虑首先可能只是出于慎重,但是,许多人慎重的结合、争论、迁就他人的妥协,以及自觉地承认他们具有共同的理想等等,不可能不促进对所有人幸福的关心,这样,人成为具有社会良知的社会动物。当然,公意的提出自有其时代局限性,也易于导致专制主义和多数人暴政的发生。在经历了法国大革命雅各宾派专政的恐怖时期之后,人们开始注重多数人的暴政,真正的民主并不是偏听多数人的意见,更重要的是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本书从宏观的哲学和思想史,落到当下的现实世界,最后又回归到作为个体的个人本身。这样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观察角度,似乎正是在提醒我们,要寻找到那个“公意的边界”,不仅需要从卢梭那一代思想者的理论著述重新出发,还需对当下的社会现实有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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