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读后感 心得体会 第(1)篇
本文全程以一个大智若愚的傻子眼光来看世界,看封建社会的制度如何在新时代到来时逐渐分崩瓦解。但这种变化并不是突然而来的,它循序渐进的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含蓄的文字总不能直击要害,它描写景物,描写人物,以絮絮叨叨的口吻讲诉日常生活的场景,讲诉傻子眼中看到的世界,以及很多仿佛置身事外才会产生的,当局人所没有的想法。
“我是谁?我在哪儿?”
他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如此问道,因为所处的环境不能使他安心,直到处在自己所创造的带有新时代意味的镇子中。傻子知道封建社会终会被新时代取代,他尝试告知身边的土司们并引领他们走向创新,但除了拉雪芭土司,其他人都放不下权利且不能正视自己的软弱,最终都成了封建制度的陪葬品。
说说尔依吧,可能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他了。带着行刑人身份出生的尔依,腼腆害羞不善言语,我想他应当与傻子一样是一个有智慧的人的,不然如何能在小时候便直接说出“你们该恨的是我背后的法律,而不是我”这样的话来,他接受自己的命运,在行刑时从不怯懦,因为就行刑这件事而言,是法律决定的他没有主宰权,但是之后他却总想办法弥补,书记官的第二个舌头便是他善良最大的体现。但独木难支,单一的善良在毫无人权的制度下并不能起到太大的作用,书记官又一次失去了他的舌头。后来尔依跟着傻子一起,逐渐步入了新社会,我原想这下他该是会有个良好结局的,最终不曾想结局上演了“失踪”套路。我不愿意想象他最后的结果如何,其实我也想象不出最好的结局是什么样子的,或许“失踪”也好。
很明显,在人物刻画方面阿来是个能手。比如现在,土司、土司太太、尔依、土司女儿塔娜和侍女塔娜、茸贡土司等人的形象深植脑海,有时间会考虑去看一下中篇。
一成不变是不为时代所接受的,当旧时代被新时代取代之时,想也是尘埃落定之日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 心得体会 第(2)篇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汉藏交接的地方,描述藏族土司由盛转帅衰的过程,已其中最强大的麦其土司的二儿子——一个众人皆知的傻瓜为第一人称,以一个傻子的处理方式直击事物的最本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会被这个傻子少爷突然的一句话逗笑,有时候觉得他是傻子毋庸置疑,有时候会看到他也会像正常人一样做出性行为却不懂得什么是欲望,有时候又从他嘴里说出聪明人都无法想到的惊人话语又让人对他是否真傻产生怀疑,聪明人往往把事情想的太复杂更容易自欺欺人,他甚至还会发表自己对聪明人的看法:“在我看来,聪明人就像是山上那些永远担惊受怕的旱獭,吃饱了不好好安安生生地在太阳下睡觉,偏偏这里打一个洞,那里屙一泡屎,要给猎人无数障眼的疑团。可到头来总是徒劳枉然”。“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他像传奇一般完成了他那个聪明哥哥都无法完成的任务,带领族人取得胜利,又发放粮食给周围土司的人民,建立了友好关系,最后取代他那个聪明的哥哥当上了土司。他一步一步地赢得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极盛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麦其家的仇人(因为老土司爱面子而没有杀仇人的儿子)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最后情节,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预测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这本小说常常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作者表达的宿命,向我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哪怕是微小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飞扬的尘土般终将落定在某一个角落。尘埃落定的英文版翻译为罂粟花,其实小说就是围绕着汉人带来的罂粟花展开的一系列由罂粟花的种植带来的影响,围绕着聪明与愚蠢,战争与和平,汉藏文明的碰撞,“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最终新的人,新的制度,新的文明终将席卷这片曾经沉睡了几千年的土地,带来一场全新的变革,像飞扬的尘土般最后终将落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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