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读后感800字
故 事性强,紧张的气氛描述的很好,让人如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推理过程也有详细的讲述让人折服,他的自信、果断的执行力、敏锐的洞察力冷静的分析思考能力等等诸多优点至今也是人们所需要的。作为一个在某一领域取得成功的人,他当然对其极其热爱。在哪个世纪,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在围着太阳转,这令华生惊讶不以。他说那些与我工作无关的事情他不会关心不会记忆,即使记住了,也要将它忘掉为的是不使那些不相干的事占据脑容量。嗯,我们也应该忘掉些什么,是那些你认为忘了有帮助的事情。还有他说过的法国谚语“笨蛋再笨,总有一个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和彩”。等等这些,在现在的生活中也是值得借鉴的。又想起了艾力在一年的8760个小时中说的“懂一百个道理不如懂一个方法重要;一百次感恩不如一次行动有帮助。”重在实践吧。 文中的的作案者有着优秀的品质,他很有毅力有担当有正义感。他为了追到两个仇人辗转于多个城市没路费了就打工赚什么工作都作,最终杀了仇家。当你经历过他承受的痛苦,走过他走过的路,你就能理解他这样做的原因了。做其他事情也是,有了伟人的思想,才能成为伟人。罪主的犯罪过程也讽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一夫多妻制对妇女的迫害。令人心生同情,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更尊敬女士。
本书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在租房子的现实需要下经朋友的引荐相识,华生由对这位室友充满了好奇对他一些想法的否认到后来对他充满了敬佩。他们一起到案发现场考察,经过种种思考与实践及多个人的资料提供福尔摩斯的假设得到一步步证实后来抓到了凶手。凶手又详细的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及作案过程,最后凶手死于自己多年的疾病。结尾以二人事后的交谈结束的这件案子。再有就是解决了一对夫妇由于吸血引发的误会。这两庄案子结束了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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