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读后感1100字
冲着商战二字来看的这本书,到最后刚看出那么一点商战的意味,结果小说就这么结束了。倒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了。
前半部分,小说花了大量的笔墨在讲主人公全有是如何的\\屌丝\\,开了个心理诊所混到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连乞丐的钱也骗,还把同学的钱都借了个遍,脸皮不可谓不厚。
俗话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用在全有这里,完全是个褒义句。全有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有着打不死的自信乐观精神。
偏偏是全有这样的痞里痞气的屌丝,却得到了命运的垂青。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全有虽然被无情的前女友骗走了身上的全部钱财,却也因此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先是在井盖捡点进去的手表被不知名的东西咬了在医院躺了七天七夜,醒来后具备了握手就能识人心的特异功能。在医院又相遇了大学时的初恋花朵,而花朵竟然对全有还是仍然存有喜欢的。再是回到心理诊所接待了两个大人物,盛世的盛夏和卓氏的卓凡。
两人各自心怀鬼胎地交给了全有任务,并都给了不少的定金。盛夏的交代的任务是让全有把花朵追到手,卓凡给的任务是让全有把盛夏追到手。一边泡妞,一边还有钱拿。而且两个妞姿色都不差,一个还曾经是初恋。
这不是走运是什么。但如果你以为作者是在教大伙怎么跟全有学习泡妞就大错特错了。虽然得承认大部分的过程全有确实在泡妞,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但全有志向可远不在此啊,他知道对像他这样没背景没人脉的屌丝来说机会可能一生仅此一次且稍纵易逝,所以他必须好好抓牢。
在他不懈地追求花朵的过程中,人生简直像开了挂,认识的牛人越来越多,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顺利。凭借着他独有的对人情绪的感应能力,他一个屌丝,在和这些大咔交手的过程中,也渐渐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全书满满的都是主角光环,书里几乎所有提到的女性都对全有不无好感,而几乎所有有权势的男性都对全有刮目相看。做一趟公交车就能偶遇有威望的文老爷子,去医院找一次花朵就能博得同样名气不小的付院长的好感。
书中最可取的,便是全有的敢于自嘲的乐观幽默精神。他敢于把自己放低到尘土里,任何人对他冷嘲热讽他都不怒不恼,永远是一副油嘴滑舌的腔调,以不变应万变。
想想也是,在任何一场战争里,最先暴露的人怎样都会少几分胜算。而那天控制不住自己脾气容易被激怒的人,不正是容易暴露自己的一群人吗?反而是全有,不自视甚高,得了人垂青也不奢不骄,还是一副打不死的小强心态。不仅如此,还信奉你有我有大家有才是真的好,不可谓不机智。
对于那些想看正经书的人,这本书并不推荐。而对于那些只是想找个乐子打发时间的人,倒是不妨看看这本书,跟着作者一起意淫一无所有的屌丝如何逆袭,如何既博得美人心又赢得大人物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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