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读后感1600字
故事结束了,我的心却依然沸腾着。假如当年秋季征兵入伍我不使小性子,加入村支委大队力保的20名带红花的志愿兵去服役,想想,依照我的性子,耐力,憨直,聪慧,服役三年不退役,现在大概也能混个营长了吧。当时就为了每个月500元,没有去。现在想想,竟然是我醉生梦死的开始,一直到如今。后悔,酸涩,隐隐作痛的心竟也感到一丝丝的颤抖。没有穿上军装,没有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实乃此生最大的遗憾。我应该是天生当兵的种,名字里就有一个兵字,后来竟然莫名其妙的改了。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因果。
我喜欢军人,喜欢军人的一切。我敬仰军人,更加敬仰军人家属,尤其是那些从事国家保卫保密工作的地下幽灵和常年工作在国家边防的战士家属,她们如同徐婕、林秋叶、方子君一样,忍受着相隔异地常年不能相见的痛苦和一人担起整个家的心酸。
这部小说应该是狼牙系列的第一部。这部军旅小说,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当做是真的来读。描绘了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南疆保卫战结束到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期间,中国特种部队从无到有,从特种侦查大队到特种作战旅壮大的艰辛过程,充满无限感动,有几处每每读到都潸然泪下。每一个当过兵的或者没有当过兵的,都应该感觉到那种血液在燃烧。这当中有牺牲,有荣誉;有柔情,有刚强;有壮烈威严的大场面,也有儿女情长的小细节。以爱国情感为主线,其他情感做分枝,生动描绘了一支部队的成长,新一代军人的风采,充满无限感动与心灵的震撼,也给我的思想带来冲击,不得不引发我去思考人生,思索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爱沙尼亚,是一个洒下中国军人汗水、泪水、血水的地方,也是中国特种部队在国际上的一个里程碑。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军人的坚韧不拔,团结协作,他们是真正的勇士。也让我看到了这种战友情的分量到底有多重。徐道公多年后碰见自己的老旅长,依然像模像样的踢着正步,我还是一个兵。乌云去世后,林锐把乌云妈妈当成了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去草原看望她照顾她,替乌云尽孝,这就是战友情谊!战友情就是那种过命的交钱,不是生离死别,而是同生共死。我很喜欢刘芳芳,一个军区中将副司令的女儿。她坚强!独立!骄傲!却丝毫没有军官女儿的架子。极力隐瞒自己的身份,就是想让自己吃更多的苦,得到更多的锻炼,面对自己的爱情更是大方磊落。我实在欣赏这样的女子,她不愧为军人的女儿!一个养了十八年猪的老战士,我很感到,假如是自己,会这样干吗?“组织让我养猪,不是说我不是军人!”这句话我记住了,老班长一心一意的坚守了自己的岗位。致敬,老班长。我的确痛恨萧琴这样的女人,就像痛恨这个可悲的社会现实。凭着丈夫的地位,摆出盛气凌人的姿态,滥行权力,对别人颐气指使,尤其是拿着何志军军费挪用的证据威胁方子君的卑鄙龌龊行为,为了自己的女儿,真的是什么都干的出来。也敬仰何志军大校,虽然他做不了一个合格的父亲,但他是一个合格的军人。这是我欣赏的男人。每一个男人并不能做的十全十美。在得知张子君与张雷的真相后依然要去告诉他们,并不是要去隐瞒。林锐,无疑是故事的的主角,从一个一无是处打架恋爱的混混学生到初来部队时叛逆挑衅的逃兵,再从农场养猪回到连队,最后成为了中国特种部队最出色的军官和战斗英雄。他的军旅道路是坎坷的、曲折的,也是成功的,它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出生入死,也可以在餐厅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表白,还能朗诵莎士比亚,这样的男人谁不喜欢。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晓飞颤抖的声音轻轻回荡在医院的病房,也温柔回荡在小雨的耳畔,我相信,她眼角滑落的泪水必定是听到了爱人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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