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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十论》读后感_1300字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十论》读后感1300字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观认为: 历史发展有其特定之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

中国的原始社会,一般看法是起自大约170万年前的元谋人,止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两个时期。而氏族公社又经历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夏代的考古尚未得见,殷商又乏确凿之文字记载,乃至于中国之奴隶社会,其存在与否,学术上便有所争论,余赞成奴隶社会阶段在中国确实存在,不管当时的奴隶构成是哪些阶层,亦不究其规模完整,然考古学普遍所见之殉葬现象,足见其史上之痕迹。

中国封建社会之存在毫无质疑。余幼时无知,以为封建便是迷信,便是男女授受不亲,兹因成人每斥责这类现象时都谓之“封建思想”。其实封建乃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封建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毛传注释:“封,大也。”郑玄则曰:“则命之于小国,以为天子,大立其福。谓命汤使由七十里王天下也。”而《吕氏春秋》更是直指:“封建,即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亲戚或功臣,使之在各自区域内建立邦国,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相传黄帝为封建之始,至周制度始备。”

显而易见,截然去划分历史社会发展阶段是不客观的,一种社会制度迅速跳跃入另一种社会也是难以想象之事情。所以,党的中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之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发展观。

有学者称,中国的封建社会截止于秦汉,嗣后则是帝制专权时代,余却不以为然。站在历史角度,秦前称王制,秦始有帝制,而王制与帝制当皆属封建社会,区别在于统治者专控政权的程度。

史学界公认,秦前之“国”,绝非今日国家之概念,列国不是完整的国家,殷商如此,周亦如是,诸侯之国乃地方政权也。王制与帝制实质上仅是统治者权势维持方式优劣的取向。莫道秦汉,唐朝也有封王的实例,安禄山反叛也有诸多之王响应;便是最终的大清帝国,人们对平西王吴三桂也不陌生。

余甚欣赏封建社会制度完备于周代说,兹不仅限于封建,尚在于宗法。

宗法制度系孔子极推崇之周公创建,周之农耕远较殷商先进,人们安土定居,宗族乡里家庭组织亦稳固于游牧。各国之间以至君臣上下,皆异姓为婚以繁衍后代。君长继承,亦不再兼行“兄终弟及”而一律“父死子继”——而且尽量是嫡长子,以安天命而减纷争。嫡庶长幼,因此必须严格分别。嫡长子是“百世不迁”的“大宗”,其余则是“小宗”,五世亲尽而迁,另开支派,自为大宗,以后再开若干小宗,这样一路广远地繁衍下去。此后三千多年,上自天子,下至庶民,皆尊如是。

说到继承之“兄终弟及”制,显见是母系社会的遗风。由此余以为,任何社会制度变革均有一定的过渡时期,应属于渐行衍变,即使以武力推翻一个政权,若欲改变其制度,都无法做到短时间内的彻底转换。其达到转换的基础则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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