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弗雷德》读后感1000字
几位年轻人翻译的拜伦巨著《曼弗雷德》。说是巨著,其实只有短短77页。Manfred,这个高傲、孤独、叛逆、浪漫的贵族美少年身体里,无疑流淌着的是拜伦的血,就像哈姆雷特里的莎士比亚。
第一幕,最美。Manfred,回廊里,面对烛光,道出:“不幸应当是智者的导师, 忧伤即知识”,但是“ 知识之树并非生命之树”,因为”懂得最多的人 必为那致命的真理哀悼最深”。
七个精灵:土地、海洋、空气、黑夜、山、风、星辰,出场个个精彩。他们乘着星的光束,踏着黎明娇喘的云,挟着美人鱼传来的咒语,被唤而至。他们可以让群山低首,让冰川止步,可以移星换斗,可以电闪雷鸣,却满足不了Manfred的乞求:遗忘,自我遗忘! 精灵说:那只有死。曼弗雷德:死后而灵魂不灭,还是不能忘掉自己。
Manfred要遗忘什么?为什么要遗忘?
第二幕,曼弗雷德与羚羊猎者和阿尔比斯山魔女间的对话,道出了拜伦一生所想,让人为之动容,心碎,扼腕。
不禁让人想起这个让司汤达爱晕过去,让雪莱为之付诸生命,被歌德写进浮士德,连狂人尼采都忍不住要为他谱曲的拜伦。
上帝从一开始就给了他许多极端与戏剧性的组合:一张极美的脸,一只残疾的脚。他的跛脚据说只能像跳芭蕾舞的一样脚尖落地,放不下脚跟。在学校成绩极差,但杂书读得极多。以打架闻名,凡笑话他跛脚的,必与人打一架。10岁那年他突然继承了叔祖父遗产和爵位。一夜暴富。第二天老师点名,改称拜伦勋爵,他泪流满面。
他爱人,也爱动物 - 在家门口养了只黑熊,为自家狗写下的墓志铭千古传诵。他爱女人,也爱男人。他不顾伦理,爱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并因此丑闻而离开英国政坛。他无视名利,不惜倾家荡产参加了希腊的独立战争,最终将自己36岁的生命献给了希腊,他梦中的文明古国!
希腊为他国葬,视作“英雄”,而英国称他为“恶魔”,他的“道德败坏”,使他无法进葬西姆寺,甚至连他的塑像当时也被拒绝在英国主要博物馆或教堂展出,直到百年以后才予以承认。
拜伦,Manfred,这样一个愤世到不顾一切的“英雄”/“恶魔”,面对阿尔比斯女魔答应他请求,却必须从此而屈膝的引诱,大喝:“服从?服从于谁?那些精灵会应我的命令而出现,而我却要成为我的奴仆的奴隶——绝不!”
第三幕,Manfred死。既不是在精灵手里,也不是在恶魔手里,他—自取灭亡。
五星的原著,这里减一颗,主要是排版差了些。每人说话时名字与说的话之间没有冒号,原著是有的。为几个初次翻译的年轻人点个赞,翻的不赖,基本尊重原意,个别地方甚至翻出了中文特有的语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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