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了19世纪60年代出身贵族家庭的绝色女子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常年受地主托茨基的蹂躏。后来,托茨基要出一大笔钱把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嫁给卑鄙无耻的加尼亚。然而,就在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生日的晚会上,被人们视为白痴的年轻公爵梅什金却突然出现,并愿意无条件娶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为妻。梅什金的行为使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深受感动,但她尽管深爱着梅什金,却还是在即将与他举行婚礼的那天,跟着花花公子罗戈任跑了。
白痴读后感 第(1)篇读着读着好像自己也得了热病。读完一本老陀的书,大概要读三遍《边城》来散热。
作者笔下简直就没有一个“淡定”的人物,所有人的行为都是情感和本能驱动式的而非理性驱动。每个人的性格中都带着狂热、神经质,这种“神经兮兮”的戏剧化是很打动人的,但如此密集高频地出现,真的让人喘不过气。
作者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心理的描写还是一如既往地强,对复杂幽微心理的捕捉灵敏度之高是我在其他文学作品中很少见到的,非常膜拜。就是情节上,枝蔓再少一点,再连贯和真实一点就更更好了,尤其是中间两卷。
娜斯塔霞太弱了,虽然她骄傲,刚强,但她的整个生命都太破碎以至于公爵对她的欣赏、认可和理解成我她的救命稻草,以至于她在本能驱动下反反复复,自我折磨也折磨别人。
阿格拉娅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养尊处优未经世事的少女,特立独行不安分,聪明、洞察人心,又带着无用的骄傲——她的生活世界毕竟还是太狭隘逼仄。
加里亚这个人物,对他的塑造是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部分。我摘了一段:
“他一边深深地、不断地感到自己没有才能,一边怀着一种不可抗拒的愿望,深信他是一个独立有为的人,这两种情感很有力地刺伤了他的心,几乎从少年时代起就是如此。这个年轻人天性妒忌,私欲强烈,生来就好像神经过敏。他认为私欲强烈是一种力量。他十分想出人头地,因此有时就准备孤注一掷,采取轻率的举动;但是刚达到轻率冒进的边缘,我们这位主人公永远显示出过人的聪明,遇到适当的机会,便会决心做出极为卑劣的事情。但是好像鬼使神差似的,他一到那个分界线上,永远会变为过于诚实的人,不能去干那种卑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