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举重若轻之作,帕慕克首次尝试“写一部更短的小说”,尽管这个故事已经酝酿了三十年——它始于1988年夏天,帕慕克在住处附近遇到的一对情同父子的挖井人。 掘井取水的过程,也是向着记忆的幽暗深处一路挖掘的旅程。失去父亲、做了挖井学徒的少年杰姆,在多年以后渐渐变成一个衣食无忧的商人。他平静的中年生活之下,却埋藏着不为人知的过去。直到有一天,他试图遗忘的往事终于将他吞没。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父亲,是宽容我们的一切,还是教会我们服从?或许,在尝试了所有的自由之后,我们只想重新寻找一个意义、一个中心,一个能对自己说“不”的人。十六岁的高中生杰姆在暑假来到伊斯坦布尔郊区的恩格然小镇,跟随挖井师傅马哈茂德挖井。因为长期找不到水,劳作变得格外枯燥。不过,马哈茂德师傅和杰姆也渐渐变得像一对父子那样亲近。就在这个夏天,一位红发女人短暂地出现在杰姆的生活中。因为一次意外事件,杰姆仓皇逃离小镇。在未来的三十年里,他不断地阅读和寻找两个古代传说。他发现,这些古老的故事仍然在神秘地牵引着自己的命运。三十年后,杰姆已成为建筑公司老板,过上富足而平静的中年生活。他再度回到了恩格然,并发现了他试图忘记的一切……
红发女人读后感 第(1)篇曾经看过土耳其的电影,那广袤的土地,那遥远的天空,那卷起的黄沙,那光脚的孩子,震撼又平静,虚无又充实。
作者帕慕克的文字,淡淡的怀旧娓娓道来,浅浅的忧伤徐徐展开,冥冥的注定缓缓延伸,无所谓结局,看完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萦绕盘亘。
书名是《红发女人》,但又是男主角杰姆的个人成长经历为主线,中间一直穿插着俄狄浦斯的杀父和鲁斯塔姆和苏赫拉布的杀子情节(讲故事的形式,帐篷戏剧的形式),并始终贯穿全书,直到杰姆自己的命运也如此,被儿子恩维尔杀死,丢弃在马哈茂德师傅挖的废井里。
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宿命,总之,在看到书的中后段,我的神经一直是紧绷的,我预测到了悲剧,我以为可以幸免,然悲剧最终还是上演。
整篇文字看下来,单就文字表面的故事情节,我似乎看懂了,理清了,但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杀父杀子的隐喻,我还是有点搞不清,难道一定要杀父杀子才能成就自己的事业?一种个人英雄主义?还是单纯就是一种悲剧,让人扼腕叹息?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杰姆和他的挖井师傅马哈茂德的情感,一种类似父子的亲情和关照,杰姆欣赏师傅的能干和沧桑,然杰姆又对师傅提防和仇恨,直到他以为自己砸死了师傅,仓惶拿着行李逃离,而不是选择到镇上叫人来帮忙,以至自己也永远背负着害怕和内疚。
红发女人,是个非常传奇的人物,不仅是杰姆父亲的婚外情人,也与不满十八岁的杰姆有过一夜情,并且中奖怀孕生下恩维尔,成为子杀父的一个伏笔。她一生也算坎坷吧,喜欢的人不能结婚,嫁给组织里的老大,老大又意外死亡,之后嫁给老大的弟弟,弟弟又对她们母子不好,然作为一名敬业的戏剧演员,她是合格和优秀的,她性感的厚嘴唇,她大胆的红头发,她独特美艳的脸,让男人们痴迷和垂涎;她的独白,总是震人心魄;她的哭泣,即便最无赖的人也会沉默流下眼泪;她的母性,一直是她孩子孤独内心的抚慰;她见识过各色人性,然她却保留自己的底线和个性,敢于直面法律带给她所有的喜和悲。
杰姆之后的学业事业一帆风顺,又有了恩爱的妻子艾谢,但就是没有子嗣,他所有的成长情结,所有的功成名就,因为有了红发女人的记忆和交集,又显得充满神奇,之后杰姆戏剧性的知道自己有个叫恩维尔的儿子,然杰姆认亲还没成功,就被充满愤怒和仇恨的儿子恩维尔误杀,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带着阴暗,带着戾气,带着悲剧,或许孩子坐牢出来后,一切又都是光明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