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一桩背景复杂的家庭纠纷案件,从女性学者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古代中国人对于两性、家庭、政权等关系的认识以及在相关法律问题中引发的讨论。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读后感 第(1)篇给两星的原因,是我在书中看到了满满的女权主义,也吃惊于台湾地区至二十世纪最后一年才终于在法律中规定“妻子不必冠夫姓,不再以夫之住所为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相当”等一系列条款(见作者书中楔子中相关文字),这让我重新认识了所谓男女平权这个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陆要比台湾地区法制健全发达得多)。而如果作者在这样的歧视环境下成长,有些过激的女权主义想法则不足为奇了。
其次,做为历史的研究,除获得更为详细和真实的史料外,个人认为需回到当时的客观环境中来讨论,我在刘辉案中看到的更多是由阶级、地位不同而产生的特权阶级之间的争斗,所谓法律研究,却没有宣传的那么多,以作者提供的史料为例,长公主可说是妒忌而残暴的,具体情节可见“悲剧发生了”一章中“驸马通奸,公主流产”一节之第一段,因为妒忌和特权,可以将已怀孕的婢女剖腹制成草人,甚至送回给刘辉,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似乎心理上是有重大问题的,两口子也因此离婚。而刘辉一案则是在离婚后因太后再次的作主再婚后产生,此时刘辉与民女有染而起。就作者后面所写尚书省官员(如崔纂等)所提意见,从当时的文化及法律背景来看,反而是更为合法,也是更为合理的。作者以此案为楔展开研究,不知要讨论的是法律的传承演变,抑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女权平等么?
问个不太谨慎的问题,如果作者不是台湾地区的人而是大陆人呢?这本书还会这么热么?
多说一句,做为一个资深的历史学家,所书与历史相关的文字,似乎不应太过随意,而此书中此类文字不少,随手可撷。举个例吧,“不伦之恋”一章,第二段中有“大家都知道秦始皇是个暴君”的文字,根据近年来的研究,连焚书坑儒恐怕都有附会编撰之嫌,又何来暴君之说?此类专家,恐怕可以休矣。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