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600字
1973年的成都,我还没出生。可是故事里的属于军队建筑特有的红楼,似乎于我幼年印象里有着很深刻的印象,因为曾经的好伙伴的父亲是军区的,每一次去找她玩都得谨小慎微地在军区大门口登记,路过高高在上的卫兵身旁,仅仅只敢用头皮偷瞄他一眼般匆匆而去。军人在我心里总是有着不同的地位,可仰视能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中学时,同学邀约去滑旱冰,遇到几个帅帅的小兵哥,军绿色的制服竟然对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于是开始了与其中一个兵哥哥的所谓早恋,幼稚但却新鲜刺激,内心深处真正地觉着好骄傲。那时候当兵的,确实没有多少文化,这小兵哥虽然帅,一手字写得真是难看,在通信流行的那时,到收发室取他的来信完全不能为我增加任何自豪感,更别说炫耀,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反而被要面子的我藏着掖着,最终导致他被我嫌弃而分手,原来那时的自己,除了是颜控,还是个字颜控。哈哈这是我现在写这段话临时想起来的词[偷笑]谁没有过青春的躁动,谁又未曾经历过悲欢离合?若果你说你没有,那不是你太年轻,就是你素净得可怜了。这本书带给了我太多太多那个年代的回忆,想起了太多太多似乎被自己尘封的经历,平凡,但并不平淡。我没有作者写作的本事,所以只有靠着文字的牵引,偶尔沉沦往事,回顾曾经的生活[可爱],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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