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休谟的代表作。在本书中,休谟试图通过对人性的研究来揭示制约人的理智、情感和道德行为的准则。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一卷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识论的内容。第二卷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其中对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第三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
人性论 读后感 第(1)篇成书之时,休谟尚不足30岁,关于人性的哲学命题,虽经层层剖析、严谨推理、细致论述,我们这种普通智商的脑袋接受起来仍是阵阵发痛。18世纪的天才的思考,传世200余年之后,依然令人不可望其项背。
在学科尚未细碎分支之前,哲学是一门大而全的学科,是智慧的综合。全书共三卷,分别论述人类的知性、情感及道德。知性卷论述的是人类心灵如何认识客观事物,理解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心理过程;情感卷论述的是人类的情绪和情感;道德卷论述的是在社会组织架构下,人类怎样建立规则约束行为维持社会秩序。
知性的基本来源是印象,印象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一切简单观念在刚出现时都是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是相对应的,并且是简单观念的精确复现。”对于作为推理常依赖的因果关系是心灵对一些对象的恒常结合现象的观察,导致观念从作为“因”的对象,自动推移到作为“果”的对象。
人类对情感感受到的美与丑,其根源是自身的乐与苦的知觉。如对象为自身时,某些品质或拥有物,令人感受到乐的知觉,则产生骄傲的情感;若令人感受到苦的知觉,则产生自卑的情感。如对象为他人,则对应产生尊敬与鄙夷的情感。然后通过“同情”(我理解应该是sympathy同理心)原则的作用,人类能够互相体会到别人的这种情感体验。
人类为抵抗外敌而不得不逐群而居,道德就演化为约束人类行为的手段,这种道德上的赞美与谴责,并非人性的自然,而是人类的发明。无论是对正义与非正义的认知,还是关于财产归属的规则,直至随后基于许诺约束力而产生了政府,以及全球政府间的国际法则(虽然政府组织间的利益约束更胜于自然人之间道德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