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精选读后感700字
一口气看完,一代人逝去的芳华。
刘峰1.69,单眼皮,圆鼻头,是一名孤儿又名“雷又锋”,这个名字不知是讽刺还是另有其他意味,人好在那个年代不被珍惜反而在大多数人的心里产生芥蒂,他们看不到他的善良,理所应当的接受他的好,甚至每个人心底都盼着看他犯错,盼着他玷污各种带有好字的称号。因为人太好,好到成了标杆,连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林丁丁的权利都没有,表白时林丁丁被吓跑,林丁丁说:“他怎么可以喜欢我,任何人都可以喜欢我就他不行”。刘峰好到无可挑剔,也让人难以接近,失去人性该有的血性自私自利,成了公认的平凡,而林丁丁不甘于平凡。可怕的是那次表白之后,刘峰失去了爱人的活性,他不再爱人,他的心已死。我不知道他因为林丁丁那句“救命啊”心死还是因为他是想做一个彻底的标杆一个优秀代名词的躯壳。
总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善良。何小曼,一个1.58,眼睛黑亮,皮肤有点黑,身世可怜而独立坚强的女性。当其他男生说她身上馊不想和她一起排练,是刘峰挺身而出,当很多女生说她怪胎议论她各种“不良行为”的时候,是刘峰挺身而出,当她精神分裂住精神病院三年里,也只有他来看她。她对他心怀感激也生了情愫。
他们的命运是时代必然,
当刘峰年老了,得了肠癌,幸好有小曼陪着他,虽然直到他去世他们也没能成为情侣,但至少他的心是爱她的。
书中人物没有哪个是完美的,也没有哪个道德败坏的,每个人因为所属阶层环境出生背景不一样很多东西也就不一样,没有优劣,你不会知道陆小曼洗脸屁股用一条毛巾因为她是半个孤儿,无人依附。你也不会知道有人就是容易出汗身上容易变臭。
就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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