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_读后感500字
一部过于真实的小说,对人生的深沉悲悯。像卖火柴的小女孩。
小说背景更像宏大叙事倒塌的当代,渺小的人从微小的事物中汲取到的点滴幸福便足够支撑所有活下去的勇气,立于无地创造意义。
斯通纳温暾而酷烈的性格更像是东方人,像是逆来顺受的中国农民以及坚守礼的“士”,我在想老庄大概就像他这样。
斯通纳比《活着》的福贵人生悲惨得多,婚姻失败,四十二岁正经谈一次恋爱还被宿敌拆散,老婆无止境地恨他并波及女儿他却无能为力,女儿不自爱为了反抗老婆跟不喜欢的男人乱搞怀上了,女儿延续上一代不幸福的婚姻,女婿战死只留下一个遗腹子。如果说福贵以及哈代笔下的人物是突降的灾难片,而斯通纳的人生就像是一场放慢的恐怖片,必须眼睁睁看着人生滑向深渊。
他几乎没有好好生活过(当然与他懦弱的性格有关。)但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
这是一部过于真实的小说,圆融通透,相比局外人活着百年孤独少了很多斧凿的痕迹,它无限逼近生活。人类就是这样,用印度的神话来说,就是在恶龙啮鼠环绕下,只去追逐树上的那一滴甜蜜。
C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
主角叫Stonger,又臭又硬的石头,温暖的石头,永远在路上的石头。
就像Dylon那句歌词“to be on your own,like A rolling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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