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600字
每看一本书都是有契机的,阅此书的契机是,前段时间冯小刚导演原定上映的《芳华》被撤档,好奇的搜了搜原著,竟然是我大爱的严歌苓的作品,迫不及待的一口气看完,看完书之后觉得应该会是一部好电影。
描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部队文工团的男孩女孩们,他们那一代所经受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以及坎坷的人生。
男主人翁是一个雷锋一般模范式的人物刘峰,他善良、聪明又勤劳,同时他又是平凡的,平凡到最不起眼,由于爱情,他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摸了那个上海姑娘林丁丁,可是这告白对于林丁丁来说是恶心的、配不上她的,她是有些虚荣,巴望高枝的。林丁丁将这触摸事件大白天下后,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他一下子就被贬低到尘埃里,这也是造成他离开文工团后来失去一条手臂的原因。那个年代,当一个人成为弱者,总会有一群迫害欲的人出现,这欲望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是人性的弱点吗?文中大篇幅的阐述了我们雷锋式的英雄能不能爱,那时候的爱情是被禁锢的。
很多时候,甲之砒霜确是乙之蜜糖,你看不上眼的东西,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却是求之不得的礼物。刘峰对于何小曼就是这样的存在,从他主动站出来为何小曼解围,从他那双大手托举起她的时候,她就爱上他了吧,这是她难得感受到的友爱,她太缺了。和触碰林丁丁一样,同样是触摸,可是对于一个人是救赎,于另一个人而言是羞辱。正是刘峰的触摸点亮了何小曼黑暗人生的光,之后,她愿意以朋友的身份照顾患病的刘峰,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_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