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600字
一天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佳作,心中感慨万千。第一次看余华的书是《活着》,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感动的一直在哭。此书有对生命的思考,有对历史的印记。经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
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第一次许三观卖血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为了偿还一乐砸破石铁匠儿子脑袋的医药费,第三次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第四次许三观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虽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是他是对一乐最好的,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为了救一乐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许三观是个真男人,好父亲。故事结尾,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他怀念卖完血以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而此时由于自己年龄大了,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了,许三观突然感到心里很痛,想起以前不管家里有多大困难都是通过自己一次又一次卖血度过的,而如今自己的血不能要了,他内心是很失落的。
许三观这一生命运坎坷,但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都能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全书以卖血为主线,讲述了许三观的一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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