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精装版)》_读后感700字
读时前翻后倒,总感觉读不明白的地方比读明白的地方多。最不明白作者何以认定以道德而失了法治,尤以还偏偏选了明朝。在我印象中,明朝是律法较以前多了的。
边读边左思右想,思与作者同感处,想与作者相悖处,最后揉到一起,是一塌糊涂。为了化解,又翻看相关的书论,结果更是糊涂。到最最无法时,依然用了自己以往读书的习惯,边读边忘,忘了作者的意图,只由自己去自然而然的信马由缰。
这样得出一个自己的结论:不是无法,而是为大多民众去普法实在是得不偿失,不如有了愚民的教化方便。真要都懂了法,皇室和大臣就失了特权,血脉和几十年读书求仕就没了价值。
当时的法,基本就在已经有所觉醒,又承担社会经济基础责任的小中产之间发挥作用。
道德,本是高于法的一个概念,恰恰是因为高于法的这个观念被接受了,统治阶级便抓住这一点,有效的控制道德的发展,以一锅老汤慢慢煮着,消耗掉人们的疑惑,达到控控制的目地。
假如道德可以与经济科学同步发展,我觉得人们在道德观念引导下,一定比在法律约束下自在、舒服。但,既然人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种情况实在是不知于何时可以到来。既然如此,还是选最直接的法制效果最好。
一个真实的法制社会,总好过不知何时才能有的道德社会。何况,法制下的社会并不影响---甚至更能推进道德的发扬。
这样的瞎想,完全没有服众的道理,好在我又不讲经布道,就说给自己,你看见了,是你的事,我可没有强迫。所以,你也可以按你的意思去想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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