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的英国肯特郡乡村,伯莎——一个衰落大家族莱伊府的大小姐,爱上了佃户家的儿子克拉多克。她一心追求爱情,不顾身份的悬殊和旁人的阻挠嫁给了他。幸福的新婚生活让伯莎感觉“世界现在才刚开始”。然而,婚后不久,她的爱情理想开始遭遇挫折。她一次次感到失望。当她把希望放到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时,新的不幸又降临了……
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 读后感 第(1)篇伯莎是一位没落的,漂亮的贵族小姐,热烈地爱上了和她地位悬殊的佃户的儿子克拉多克。伯莎是一位很感性,热情似火,且敢于表达自己情感的女性。所以见到多年不见的克拉多克,看到他英俊,健壮的体魄,情不自禁地倒追起克拉多克。对她来说,地位不是问题,经济状况不是问题,感觉对了就可以。
克拉多克强壮的身体和不同于贵族阶层的举止让伯莎有一种无比新鲜的感觉。让她喷发出无比澎湃的激情。爱情的确是个魔术师,可以让一头狮子变成驯服的小羊。她可以完全无我地去迎合他的一切喜好。在她眼里,连他的所有缺点都是迷人的,譬如爱德华的腼腆,和在陌生人面前的笨拙。
但他们本来就是两个阶层,两个世界的人。当伯莎憧憬着佛罗伦萨、比萨和锡耶纳。憧憬着着和心爱的人看蔚蓝的天空,数满天繁星之时,克拉多克的脑子里只是充斥着一二月份真是下小羊羔的繁忙季节。如果伯莎的爱情是一团火,一团足以燃烧余生的烈焰。那爱德华的爱情只是一项顺从习俗的和需求的制度,一件不需要激情的事情,就像订购一套衣服。所以当所有的激情退却,荷尔蒙和多巴胺不再起作用的时候。所有对方的优点,也尽成了眼中的刺。
按常人的标准,爱德华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优秀的青年。他善良,勤劳,正直,温和,冷静。连原来都反对他们婚姻,以为他高攀的人都渐渐改变他们的看法,开始越来越喜欢他。他把没落的庄园重新整复得生机勃勃。然而伯莎本身就淡泊和物质有关联的东西,她甚至可以把莱伊府无条件赠与爱德华。她唯一的强烈需求就是情感。当爱德华做不到24小时和她粘在一起时,她开始强势,敏感,多变,内心开始煎熬。
孩子夭折之后,伯莎已经对爱德华没有任何留恋。她两次远离了他,如果说第一次的回来也许还有点幻想,那么第二次的回来已经是彻底地厌恶了这段婚姻,厌恶了和爱德华相聚的日子。她短暂地与比她小多岁的杰拉尔德激情式相恋,注定是没有结果的,但却是她平淡生活渴求的愉悦的调节剂。
闻到爱德华死于骑马意外后,伯莎心里居然没有一点悲伤,甚至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回忆过去,当时对爱德华的狂热,如今只能付之于一笑。她已经心灰意冷了,身体和精神都是。她厌倦了爱情和憎恨,厌倦了友谊和知识,厌倦了逝去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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