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布伦丹·西姆斯(Brendan Simms)
剑桥大学国际关系史专家,他的研究涉及英国、德国、美国的外交关系历史,在时间跨度上则同时包括近代与现代
新大陆的殖民化很大程度上也是欧洲冲突的延伸。17世纪20年代离开英格兰并最终抵达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们,并没有从此对遥远的旧世界置若罔闻。先是对英格兰感到失望,接着又对与之接触越来越多的荷兰共和国感到失望,清教徒们于是把美洲看作他们准备与“基督的敌人”——欧洲的哈布斯堡王朝作战的跳板。他们为英格兰的改革祈祷,为“德意志教堂的悲惨状况”祈祷,也为那里新教事业取得的胜利祈祷。1621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总督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说“波西米亚的状况非常糟糕”,当时是他去马萨诸塞湾的头几年。殖民地居民密切关注来自欧洲大陆的消息,特别是来自日内瓦、法兰克福、莱顿、海德堡、斯特拉斯堡以及英格兰的消息。他们为普法尔茨的形势感到震颤,也为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取得的胜利欢呼。他们中的一些人,例如温斯罗普的儿子斯蒂芬,甚至跋山涉水回到欧洲去支持英格兰内战中的议会派,不过他们所能提供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相反,正如约翰·温斯罗普所说,清教徒更应该成为“山巅上一座闪闪发光的城,好让人们的眼光都聚焦到我们身上”。这里所热烈庆祝的,不是殖民者与旧世界的疏离,恰好相反,是他们基督教成员的身份及由此产生的义务。对于欧洲的救赎来说,他们所提供的示范效应与他们的实质帮助一样有意义。美洲大陆的移民、英格兰的议会斗争以及欧洲新教徒的事业,三者紧密联系,成为一个更为宏大的命运共同体。
欧洲两项最重要的安排都围绕着神圣罗马帝国的未来,这足以体现德意志的中心地位。1555年9月,查理五世与德意志的新教诸侯达成《奥格斯堡和约》(Treaty of Augsburg),他被迫将庞大的哈布斯堡王朝分为西班牙和奥地利两个部分。查理五世按各领地获得的时间顺序,倒着依次宣布放弃各领地。1555年,他将西班牙王位让与儿子腓力二世。不久之后,他最终放下了最重要的头衔——神圣罗马帝国皇位。两年后,查理五世的弟弟斐迪南被选举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即斐迪南一世,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从神圣罗马帝国中分离出来。从此,一直到拿破仑时代,再没有人能统治欧洲如此庞大的领土,奥地利与西班牙永远被分开了。《奥格斯堡和约》提出了“教随国定”的原则,承认各诸侯有权自由决定其臣民的信仰。《和约》还规定,1552年前新教诸侯占有的天主教会土地和没收的天主教会财产不再归还,并确认了路德教派与天主教之间的平等关系,尽管加尔文教派并不在此列,但这已经足以恢复德意志以及大部分中欧地区的和平,至少暂时如此。
同样,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reaty of Westphalia)也是一项围绕德意志的协议安排。该《和约》结束了三十年战争,这是一场席卷法国、西班牙、瑞典、神圣罗马帝国和其他很多诸侯国的全欧洲的战争。和约迟迟不能达成,原因是交战各方都无法以体面的方式接受和平,它们总是担心对手不够“诚实”。西班牙极力想要维护它与奥地利王室的统一,从而与维也纳保持战略合作,这使得它不愿意仅仅解决德意志问题,尤其是因为这会让法国人获得德意志帝国西部的领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希望与瑞典和法国达成和解,使它们远离德意志内政,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持自己在帝国的权威。法国则试图铲除西班牙对德意志的影响,希望进而打破长久以来哈布斯堡王朝针对法国的包围圈,也希望使诸侯与外国结盟的自主权利合法化,来削弱皇帝的力量。如果可能的话,法国更希望通过阻止哈布斯堡家族连任帝国皇位,将其势力连根拔起。对于德意志自身而言,谈判之所以一直被搁置,是因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拒绝允许帝国(在他看来这是他的臣属)的三级会议参加和法国人的谈判。从17世纪初到40年代中期,德意志长期分裂,各诸侯已经达成共识,即努力一致面对外部干预,以恢复德意志帝国的完整统一。例如,巴伐利亚天主教选帝侯痛心疾首地表示:“这么多国王和君主赞成帝国的分裂,那么分裂也就成为必然结果。”
最终,哈布斯堡王朝军事形势的不断恶化迫使神圣罗马帝国在一些关键点上做出让步,特别是在德意志诸侯的外交自主权这一点上。法国人也做了妥协,他们没能通过禁止哈布斯堡家族连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法令。1648年,《明斯特和约》(Treaty of Münster)和《奥斯纳布吕克条约》(Treaty of Osnabrück)的签订,终于结束了这场持续30年的德意志战争,这两个和约一起被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然而,法国和西班牙之间的冲突却仍在继续。后世的国际法学家和国际关系理论家都将这一和约看作现代民族国家“主权”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概念的起源。但事实上,和约的全部目的就在于防止德意志诸侯不受限制地行使主权,以致破坏帝国的宗教和平以及整个欧洲的均衡。和约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德意志不被任何国家单独控制,防止有人试图在整个基督教世界建立统一的王权,不论是德意志人还是非德意志人。简言之,神圣罗马帝国应该足够强大,能够防止德意志四分五裂并阻挡外国势力入侵,同时又不至于过分强大以致威胁到欧洲的秩序。
这一艰难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地缘政治的、宪法的、意识形态的以及宗教的措施的配合来达成的。在领土条款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带来的,或者所认可的变化,改变了欧洲的国际体系。西班牙最终承认了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独立,但依然保留了佛兰德和瓦隆尼亚(Wallonia)两个地区,西属尼德兰的范围缩小了。瑞典获取了西波美拉尼亚——从而可以保护其南部海岸线不受侵袭,还得到了不来梅和维尔登两个主教区,同时在德意志帝国议会中占据三个席位。普法尔茨被一分为二:上普法尔茨仍然属于信仰天主教的巴伐利亚,巴伐利亚公爵继续保有他的选帝侯席位;而横跨“西班牙之路”的下普法尔茨连同它原有的选帝侯席位,一起归到“新教徒”查理·路德维格(Protestant Charles Ludwig)的名下。现在,选帝侯从7位增加到了8位。皇帝做出的主要让步是,和约首次明确规定准许德意志各诸侯国拥有外交自主权,但不得威胁皇帝和帝国的地位,也不能破坏和约规定的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条款。而法国人希望把哈布斯堡家族赶下帝国皇位的愿望则落空了。另一方面,奥地利——西班牙王室谋求欧洲统一的野心,不管是真的还是人们幻想的,都得到了遏制。查理五世的幽灵逐渐淡出。
和约规定,罗马天主教、路德教和加尔文教三大主流教派合法共存。在新的神圣罗马帝国中,宗教事务以及各种涉及实质问题的事务,都必须在议会里由天主教和新教代表共同协商解决,不能直接遵从简单的多数决定原则。在各诸侯国的领土内部,统治者必须尊重臣民享有的某些特定权利,其中包括自由改信其他宗教的权利;如果统治者自己改信其他宗教,不能强加给臣民。1624年被称为宗教宽容政策推行的基准年,在这一年享受到宗教宽容政策的少数派不仅可以在未来继续保有此项权利,而且其担任公共职务的权利不得被剥夺。和约中也有与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相关的条款。瑞典和法国都以保卫“德意志的自由”为理由参战,并认为“德意志的自由”对于防止哈布斯堡王朝凌驾于神圣罗马帝国之上很关键,同时和约也有利于保护瑞典和法国的自由和安全。瑞典外交官约翰·阿德勒·萨尔维乌斯总结了这一联系:对于瑞典的国家安全来说,“波罗的海就像是一条护城河,波美拉尼亚和梅克伦堡(Mecklenburg)则是缓冲带,而神圣罗马帝国的其他属国就好比是外部工事”。他进一步解释,瑞典的目标就是“恢复德意志的自由……并以此来维护整个欧洲的均衡”。因而,那个时代的人可以看到国内自由、权力平衡以及外部干预之间的直接联系,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法国和瑞典坚持认为它们是德意志各诸侯国的自由的“守卫者”。简言之,《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完全承认了外部干预的合法性:和约解决了德意志内部的宗教平衡问题,并在国际框架下达成了对德意志事务的安排,实际上则是为外国提供了干预神圣罗马帝国内部事务的杠杆,这在17世纪末至整个18世纪非常明显。
德意志饱受内战的创伤,外国军队——主要是西班牙、丹麦、瑞典和法国在这里打仗,使德意志蒙受屈辱。诚然,其他国家也有损失,但没有一个国家像中欧这样损失惨重,德意志人的命运则格外悲惨。当然,战争的创伤并未波及所有地区,有的地区被严重破坏,有的则毫发未伤。然而,神圣罗马帝国的人口骤降,从原来的2 100万下降到1 300万多一点儿,人口损失是空前的。从人们的讲述和复述中可见,神圣罗马帝国在欧洲的中心位置不复存在,这几乎成了集体性的死亡判决。到17世纪40年代末,诸侯、市民和农民都不得不面对噩梦般的景象:到处都是被破坏的风景、被毁坏的庄稼、人口凋敝的村庄以及被投了毒的水井。然而,对于这一切,人们从中得出的教训却是复杂矛盾的。每个人都同意应该保留帝国,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德意志不受外国控制,同时保证德意志不被其内部的某一个国家所控制,但是他们所能达成的共识也仅限于此了。当德意志各邦国面对外部的威胁时,它们是应该对强大的邻国让步以避免冲突,还是应该寻求国内的和谐一致并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以抵挡外敌?威胁“德意志的自由”的,到底是德意志人自己,还是那些名为保护、实为干涉的外部势力?
到了1648年,这场持续了200年的欧洲王权之争陷入了僵局。没有哪股势力有能力主宰神圣罗马帝国进而主宰整个欧洲大陆:查理五世、弗朗索瓦一世、亨利八世、苏莱曼大帝、腓力二世和腓力三世,以及黎塞留和马扎然,他们都失败了;荷兰人和英格兰人看到了新教人士担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可能性,至少是把哈布斯堡家族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上拉下来的可能性。然而,结果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自从15世纪中叶被狼狈地赶出法国后,英格兰在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的统治下,开始强势回归欧洲政坛;经过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长久的退缩之后,英格兰又在克伦威尔的带领下重振雄风。而法国人则从元气大伤的国内宗教战争中走出来,成为欧洲大陆的主要强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班牙在中欧和低地国家的势力则从全盛走向衰落。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承担了抗击土耳其人的“德意志使命”,不过这一点却并不能使他们在欧洲获得至高的地位。在欧洲的外围,瑞典人异军突起,成为欧洲整体力量平衡中的关键一环。与此同时,奥斯曼帝国向中欧的进军一度停滞,当然它随时可能卷土重来。大国间的竞争也进一步延伸至欧洲以外:哥伦布本来试图开辟新航路,以迂回的方式打击伊斯兰力量,但这最终导致了美洲、亚洲新殖民帝国的崛起,欧洲外部的力量开始制约或者平衡原来的欧洲。
随着各国加紧强化军事力量,以上所描述的一切驱动了一场遍及欧洲的国内变革。在英格兰和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这一过程激发了政治参与的高涨。然而,在法国、西班牙和很多其他国家,情况却正好相反。相比之下,位于欧洲体系中心的神圣罗马帝国,则零星地做了些努力,试图增强自身军事力量,但效果并不佳。部分是因为德意志人彼此间不信任,部分是因为邻国有意确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会利用德意志的资源来对抗它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很难分清。因此,《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一个政治框架,即确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政治野心不会损害欧洲的国际体系。同时,“德意志的自由”在帝国议会和各邦国中得以保存。然而,欧洲的王权之争进一步产生的压力,是会让德意志变成英格兰和荷兰那样的议会政体,还是变成法国或西班牙那样的君主政体,抑或是重新陷入过去200多年来所经受的内忧外患之中呢?此时,还没有最终结论。
本文编选自《欧洲:1453年以来的争霸之途》,转载自公众号“勿食我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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