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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人格理论

行为主义人格理论

行为主义人格理论(personality theory of behavliorlsm)亦称“人格学习理论”。是指用行为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格的取向。其理论先驱是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作用、华生的行为主义、桑代克的效果律和赫尔的工具条件作用。在当代,主要代表人物是斯金纳、多拉德和N E.米勒。主要特点:拒绝那些决定和指导行为的“人格”、“自我”等概念;视人格为个体独特的行为模式或刺激与反应的联结方式;认为行为的动机不在有机体内部而在有机体外部,即对行为的强化;正常与异常人格的区别仅在于前者习得的是正常的反应模式,而后者习得的是异常的反应模式,它们都遵循相同的强化原则;人格研究就是发现有机体的行为与行为的强化之间的独特联繫。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行为主义人格理论
  • 代表人物:华生、斯金纳、班杜拉
  • 过程:通过测量行为来研究人格
  • 认为:人格是个人行为的综合
在行为主义人格理论中,主要代表人物有华生、斯金纳、班杜拉等人。该理论主要把人格等同于行为,人格是个人行为的综合,而且可以通过测量行为来研究人格,很重视环境对个性的影响作用。在学校教育中,班杜拉的观察学习理论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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