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前身为陕西省人事争议仲裁中心。根据省编办《关于撤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批覆》(陕编办发〔2013〕60号)精神,于2013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编制27人。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办管辖範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和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具体实施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承办仲裁员的选拨、聘任、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四、负责有关文书、案卷、印鉴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承办仲裁员的选拨、聘任、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四、负责有关文书、案卷、印鉴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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