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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地区:遵义市
  •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 职责: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单位名称

机构名称: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简称: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2号)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0〕3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画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準;拟订社会保险关係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巨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範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省外留学人员来遵(回遵)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政策以及公务员职位分类标準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公务员奖惩政策;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準、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範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四)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王长林: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喻启东同志:主管行政机关人事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干部调配科)、财务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市人事考试院、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尚玉同志:主管劳动维权工作。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胜同志:主管社会保险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恩涛同志:主管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规划统计、政策法规、机关党建及干部人事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党风廉政及政务服务中心视窗、政策法规和综合规划开发科、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科、培训中心。
党组成员、市社保局长江勇同志:主管社保经办工作,主持市社保局工作。
党组成员、市就业局长邓旭同志:主管就业工作,主持市就业局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係科、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保密、计画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科室负责人:贾军
2、政策法规科。
科室职责: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谘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複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德伟
3、劳动监察科。
科室职责: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準入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职业中介机构。
科室负责人:苟玉生
4、公务员管理科(干部调配科)。
科室职责:负责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工作;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负责市级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遵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科室负责人:刘体华
5、综合规划开发科。
科室职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科室负责人:龙涛
6、财务科。
科室职责: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夏万国
7、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室职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指导和规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办法;监督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向克勤
8、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遵义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科室职责: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画;负责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市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祝黔华
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科室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引进人才相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画;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画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科室负责人:赵华
10、工资福利科。
科室职责: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科室负责人:乔松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科室职责:管理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
科室负责人:邓旭
12、劳动关係科(农民工工作科)。
科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係和农民工工作政策;拟订劳动契约和集体契约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劳动契约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管理办法;参与劳动模範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科室负责人:陈忠于
13、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制度;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市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科室负责人:陈勇
14、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制度及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準,并监督实施。
科室负责人:税安洪
15、农村社会保险科。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科室负责人:韦绣山
16、基金监督科。
科室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基金及其他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市内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游文
17、调解仲裁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範,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叶燕玲
18、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汪玲

直属单位

1、遵义市人事考试中心
法人代表:陈忠于
工作职能:
1、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要求承担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务工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承担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承担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经济资格专业技术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套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聘)乾和人事干部培训的命题、评卷(省另指除外)及考务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助统计部门完成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承担省市统一组织的其他考试考务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2、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试工作站
法人代表:赵华
工作职能:
1.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申报审核工作(收费标準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职务)培训考评等收费标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55号)档案执行)。
2.根据审报情况制定当年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
3.按照技工考核统一内容、统一标準、统一条件的原则实施。
4.组织试卷命题、制卷、阅卷、人员监考。
5.对考评合格人员製作技考鉴定申批表、培训合格档案、资格证书。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3、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宗旨:为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业务範围:认真贯彻国家人力合理流动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积极引进所需人才,建立完善就业谘询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政策法规信息谘询、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建立人力信息库,管理好流动人员、辞职、辞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办理人员流动和就业推荐工作;管理并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组织举办各类招聘会;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从事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发布及网路建设;组织人力资源推荐交流,办理人力资源开发智力成果转让,办理劳务交流洽谈承包协作;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核,招聘广告审核等。
地址:遵义市银河路625号
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法人代表:戴尚玉
工作职能: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组织、社会职业介绍组织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情况,监督实施地方劳动保障监察规则;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直属用人单位以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07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2357户,08年、09年3615户)、劳动用工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5、劳动争议仲裁院
法人代表:王健
工作职能:
负责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範;处理在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市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係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原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职责:处理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的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契约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处理部队驻遵单位与其聘用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6、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
法人代表:唐伟生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法律法规;
2.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企业在岗职工工培训;
3.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
4.开展创业培训的教学和实习工作;
5.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离岗培训、任职培训和公务员专业技术培训;
6.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初聘培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培训;举办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离岗培训。
7.承担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7、遵义市就业局
法人代表:唐伟生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力就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全市劳动就业业务规划和工作制度。
2.拟定城乡劳动就业规划、开展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以及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3.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业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开展创业培训,推动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工作。
5.指导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完整。
7.负责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8、遵义市社会保障事业局
法人代表:江勇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範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社会保险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2.按照国家和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範围,办理市本级统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市级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係。
3.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的拨付工作。
4.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拟制和上报,会同相关部门徵收、拨付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
5.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
6.推进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
7.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市公费医疗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受理社会保险业务谘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
10.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9、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事务所
法人代表:谢红
工作职能:
负责受理全市伤、病残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开展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複查鉴定、安装辅助器具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旧伤复发确认、因果关係鉴定;负责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负责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基础上,组织医疗鉴定专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经过治疗后存在残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能力的伤、病残职工进行致残等级及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由专家小组提出鉴定意见;负责将专家鉴定意见报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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