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夷族(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因一人犯死罪而诛灭其亲属的刑罚制度。也叫族诛。通常犯谋反罪的人会受到此刑罚。诛九族则为把家中所有的亲属全部赶尽杀绝。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夷族
- 外文名:无
- 内容:诛灭其亲属
- 属性:刑罚制度
夷族注释
基本含义
【注音】yí zú
【释义】
源流
《唐律疏议》:“夷族,谓反逆罪及宗族。”
夷族始于秦国,《通典·刑制》:“秦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罪。”夷族之刑分为夷三族、夷七族、夷九族等。
三族,一种说法是指父族、母族、妻族;另一种说法指父母、妻儿、兄弟。
七族,一种说法是指父之族、姑之族、姊妹之子、女子之子、母子族、从子、妻父母;另一种说法指从曾祖到曾孙的七代直系亲属,从兄弟也包括在内。
九族,指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包括旁系血亲至从兄弟。
文献说明
居住在东方的人统被称为“夷族”。太皞(hào)是其中一族的着名酋长。太皞姓风,神话里说他人头蛇身(一说龙身),可能是以蛇(或龙)为图腾的一族。陈(河南淮阳县),相传是“太皞之墟”。春秋时期,山东还有任、宿、须句(gōu)、颛臾四个小国,说是太皞的后裔。相传伏牺画八卦。按伏牺与太皞向来被当作同一个人的名号,事实上伏牺是指远古开始有畜牧业的一个时代,太皞则可能实有其人。如果八卦确是一种记事符号的话,按照传说,当是出于太皞或太皞族。八卦是“—”(阳性)“--”(阴性)两种线形凑成(乾)、(坤)、(坎)、(离)、(震)、(艮)、(巽)、(兑)八个卦形,每一个卦代表当作同一属性的若干事物。如乾为天、父、玉、金,坤为地、母、布、釜,这种记事方法,比结绳进了一步。后来黄帝族发明象形文字,借它作卜筮的符号,失去了原来作为记事符号的意义。(摘录于范文澜 《中国通史》第一编)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夷族(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