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读后感2300字
斯通纳称不上是个loser,他只是一个平凡者,谈不上多失败,甚至在某些方面有点小成就,他爆发期的教学水准,曾得到学生的爱戴和追捧,他写的那本书也是个人学术能力达到一个小高峰的见证,他讲课时的魅力甚至为他带来了一段从欣赏崇拜中滋长出的爱情。因着这段爱,让我默默替他暗喜,他总算没有平庸的趟过生命这蹚浑水,真正算得上深刻的爱过。
所以,一个平凡的人,像极了你我。只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为了生命中想要的小高潮,还费尽心力的拼命着,为了回报,为了虚荣,为了某一时期的目标,为了自我实现等等外在或者内心对自己的某种期待奋力工作生活着。
而斯通纳的一生为了什么呢?我模模糊糊说不清楚,我只是肤浅的觉得,他年轻的时候可能有为了什么的时候,甚至一度错误的想要把伊迪丝当成对新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期待着,但后来,这些似乎都任它随波逐流了。后来他变得不为了什么而活,可能想这些意义太累了,容易耗干人的心力,让他失去支撑生活下去的勇气。
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关于斯通纳意识从身体抽离的描述非常多,他的意识看着自己的躯体,思维可能暂停在别处,时而觉得陌生,时而觉得奇怪,仿佛那个人不是自己。诸如此类的描述,让我隐约觉得作者是不是受到了《当下的力量》这本书的影响,或者作者本身就对意识和思维之间的关系有较深体悟。
尽管斯通纳常常意识游离,思维混沌,身体疲惫不堪,但他的眼睛始终清澈,这也是作者在斯通纳的一生中多个时点反复提到的,这和他常常视力模糊,看不清人事物不矛盾,那些化为模糊影像呈现在他眼里的人事物,只不过是在他意识的漠视下,思维的混沌中被冷落的结果。他常常太疲惫了,以至于不愿意花费心力去看清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但斯通纳那双始终清澈莹亮的眼睛,是他整个灵魂基底的外显,是他心灵幽处发出的光,是他保持初心的最好证明。
这双眼睛中由心底透出的纯洁干净的光,让他看不到功名利禄,铸就了他不争的性格,而他那从贫瘠的黄土地生长出的根,让这份不争又多了几分倔强。所以,虽然斯通纳不喜欢与人发生冲突,但从沃尔克事件中可以看出他有一股拧劲儿,这种特质在很多学究派人士身上都能找到熟悉的影子,为了保持心中那种叫信仰的东西,不畏强权,或者压根儿就不把强权放在心上。但他并不是刻意而为,来显示清高,而是,真正如孩子般纯良的想要保护住这所大学的学术氛围,不让随便哪个阿猫阿狗就可以进来拉屎撒尿,玷污了这片相对干净的土地。哪怕他心里明白这种努力注定失败,但他不曾为已知的结果放弃自己的使命和原则,这种勇气又有几人能做到?而劳曼克思不辨是非的袒护沃尔克,也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让我们看到一个完全的情感导向型领导到底能干出多么愚蠢的事儿来。至于沃尔克,我只想说,有学历的人未必有文化,而这个伪君子造作的假正经让人作呕。此处作者的讽刺手法发挥到了极致。
斯通纳到底是不争的,在日子一点一点的磨损中,或者说从新婚不久后和伊迪丝的生活陷入僵局开始,那种具有目的性的生活目标的念头就开始淡化了,格蕾斯出生,爱上凯瑟琳,或许加强过他对生活的期许,而伊迪丝和劳曼克思两个人又把这种期许击的粉碎。如果他争一争,是不是格蕾斯就不会成为这个家庭的牺牲品,记得幼时在斯通纳看护下的格蕾斯是个乖巧文静爱读书的可爱姑娘,有长成一个知性优雅心理健康的女性的机会;而如果他能搏一把,像他无数次计划的那样和凯瑟琳远走高飞,是不是也不会这么遗憾?让自己的一部分死在和凯瑟琳在一起的热烈日子里。可是,换做你我,我们就能做到吗?跟一个神经质的妻子抢孩子的教育权的结果,可以想见,不是两人吵的不可开交,就是让她妻子用一种更疯狂的方式演她的独角戏。毫无争议的是,即使是独角戏,他们也会被无休止的殃及,过的更不安宁,而保持距离的安宁对斯通纳和伊迪丝都是最重要的,是他们能保证这个家表面完整的核心。所以无论哪种抗争,结局似乎都是回归到痛苦中,格蕾斯不会长成这样的怪胎,就会长成那样的怪胎。而他不可能离婚,带着格蕾斯离开伊迪丝,他没有勇气离开这种既定的生活状态。而和凯瑟琳的这段婚外情呢,他一开始是想要替凯瑟琳打抱不平的,但有什么用呢?他和凯瑟琳的恋情证据确凿人尽皆知,只要劳曼克思想,就一定找得到几个人出来作证,他俩之间的冷战很多悉知他们的学生是心知肚明的,跟劳曼克思沆瀣一气的学生也大有人在,而依劳曼克思的古怪脾气,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会不懈努力的直到逼走凯瑟琳为止,就像当初没有底线的帮助沃尔克一样。这点斯通纳和戈登·费奇都心知肚明。可是换句话来说,凯瑟琳不走又能怎么样呢?他们能一直这么肆无忌惮的爱下去吗?也许结果比这样更糟,莫不如就此结束的好。
从凯瑟琳·德里斯科尔这里,看不出斯通纳的逃避对她有什么伤害,作者对她的情感着墨不多,她应该是难过的,但她也透过斯通纳,看清了婚姻的桎梏和对一个人长期的折磨。她理解斯通纳,所以爱的热烈走的利落,宁愿选择一个人清净,也不愿陷在世俗眼光的泥潭里。她用终身不嫁的方式,成全了自己的爱情。似乎这份爱在她离开之时,就原包密封的被她带走了,连同也带走了斯通纳的一部分生命。所以她爱的这个人,和这个人给她的这份爱,都永远新鲜的陪伴着她,足以度过一生。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清醒和聪明。
戈登·费奇是生活的最滋润愉悦的一个了,从他中年后依然满面红光的饱满面庞,让我们看到一个心宽体胖简单有爱的人,和斯通纳老树皮般干瘦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情绪是身体的密码,它可以滋养我们的身体,也可以吸干我们皮肉里的养料,让人很是唏嘘。
作者通过无处不在的微妙细节,让斯通纳的世界和我们打通,唤起我们的情感共鸣。我想,我们爱他,是因为我们是他,如果我们难以爱他,也是因为我们不甘心成为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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