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消失的人》读后感1200字
初读《会消失的人》时,我以为这是一部穿越小说:亚瑟打开科德角二十四风向灯塔的地窖下那扇门,便瞬间就到达了纽约的教堂,时间却是一年之后。当他逐渐了解到自己生命的24年将变成24天,不确定会在哪里醒来,不确定会在一年后的哪天出现,他不知道这是命运的馈赠还是盘桓不去的诅咒。
直到他遇到丽莎,请她帮忙救出祖父苏里文,和丽莎一起约会,一起组建家庭,拥有儿子本杰明、女儿索菲亚……而所有的幸福生活他都只能每年拥有一天,而不能陪在他们身边。
二十四年时间过去,从1991年到2015年,一切结束,回归现实,我们原本以为的美好结局没有出现,有的却是另一番现实。亚瑟是一名出色的作家,曾经是一名外科医生。他的妻子叫丽莎,是一名模特和演员,曾经拥有两个可爱的孩子。丽莎在采访中说亚瑟爱他笔下的人物要比爱家人多得多,大多时候他都是在书房里写作,所以丽莎称亚瑟是“会消失的人”。因为对家庭的长期“脱离”,亚瑟逐渐怀疑妻子不忠,两人大吵后妻子驾车带着儿子女儿离开,不料却在中途发生车祸,导致两个孩子丧生。
《会消失的人》中有一段作家与心理医生关于写作理念的讨论。作家认为写作是想象的工作,是经历不同的人生,是去创造宇宙、人物和整个世界。作家习惯借写作逃出日常,渐渐成为家人眼中“会消失的人”,而当他真正失去家人时才追悔莫及,自此饱受痛苦折磨。心理医生建议作家把自己的痛苦具体化成一部小说,以此卸下痛苦的重担,用写作进行自我治疗。
作家和医生的写作理念分别对应着“出逃”和“回归”。作家最终在两者间找到了适中的位置,将自己散乱的24年生活糅合成一部奇幻小说。整部小说虚实掩映,既以惊人的想象力抽离庸常现实,又处处可觅得作家的真实痕迹。
对作家而言,创作小说就是织梦,用弗洛伊德的观点看,作为做梦者意识主体的并不一定是做梦者本身,而是潜意识里多种意向整合的结果。小说中的自我并非真的自我,而是潜意识里为了满足欲望而构筑的虚拟人格。
按照这个推论来解析作家的小说,亚瑟度年如日的穿越实际上是作家为自己缕缕缺席家人生活寻找的借口,以此来抚慰他内心深处的痛苦愧疚。穿越的契机——二十四风向灯塔是作家生活中喜爱的度假场所,穿越的信号取自作家妻子的橙花香水和妈妈的自制饼干。亚瑟在一次次穿越中疲惫不堪,他问祖父,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惩罚,以此补偿他犯下的错误。作家在小说中加诸多种磨难于亚瑟,实际就是在文字中不断进行自我惩罚。亚瑟在2014年杀了另一个自己,对应着同年作家失去儿女时,彻底失去自我的崩溃。
创作小说的确帮助作家转移痛苦,提早出院,但小说尚未收尾也意味着作家的心伤尚未痊愈,他仍不知道该如何继续生活。幸运的是,本书真正的作者纪尧姆给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2015年——24年诅咒结束的一年,妻子回灯塔找到作家,借助作家创作的小说,他们两人之间重新建立起了一条纽带。
正如本书的法文直译名——《Linstant present》(此时此刻),他们决定抓住此时此刻,一起把故事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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