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900字
在一个热的要命的夏天中的一天,读完了这本书,窗户开着,暖风一吹,然后觉得自己孤独的要死。
我仅有一个心愿,一个将要死去的人有权利提提个人的心事,我的心事是让你明白我为什么对你粗暴无礼,为什么迟迟不肯放掉宿怨,当然你是知道原因的,我告诉你只是图心里畅快,詹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穿一件方格布长衫,围一个皱巴巴的领巾,背后拖一条小辫子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如今仍在爱着你……
亚瑟十八岁的时候,天真无邪,有他崇拜的教父,志同道合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爱人,有这些美好的东西足以让他释怀一些自身的环境,可是一夜间,父亲欺骗他,朋友背叛他,他最爱的女人也给了他一巴掌,于是他心灰意冷,在伪造自杀现场后顺流而下,浪迹天涯。
再归来时他已不是原来的少年,他身边也有了吉普赛少女和跟伤口一代修护起来的勇气,他犀利睿智,但他还是孤独,所以他才会那么不遗余力的去嘲讽,他生病时却总是自己一个人承受着,因为不喜欢绮达所以他才会友好的相敬如宾。他爱一个人的方式就是愿意和他分享自己的苦难,所以他对所有的人都在美化自己的过去,说些什么有快乐就有痛苦,那那是段光辉灿烂的日子,唯有对詹玛他才能全盘托出,他的悲伤,无助,他孤独无依的岁月,尽管言语在粗俗,尽管他对你散漫无理,可是这都是他爱你的方式,他总是伤害别人再自我伤害。
亚瑟是矛盾集合体,他勇敢有懦弱,他骄傲又自卑,绮达无疑是最了解他的,她说我爱你,我嫉妒你的战友,嫉妒詹玛,但我知道你爱的是那个主教,他不怕灰暗的房间,不怕死亡,他害怕他从小就崇拜的主角选择上帝而抛弃他,他想让他留下来却羞于开口,为此一直隐忍数十年,再见面是还要告诉他,你凭什么让一个孩子去做选择,而终于当他长大时,众人的追随仍不及他的肯定,当他知道他选择毫无生命的十字架时他只求一死,那一刻他该多孤独,让一个骄傲的人去说请选择我是一件比让他死更难的事,要做到及时是对他最爱的人他都不愿多解释半句,他最爱的人并没有选择他,他的孤独应该会像吉普赛女郎离开他时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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