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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_1500字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

雾霾散去,阳光静好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狄更斯的作品,一定要先看看他所处那个时代的伦敦,那个时代英国的政治经济环境,《雾都孤儿》是写实小说,人物是虚构的,但小说组成的元素都是现实存在的,而且有部分是作者亲历的。故事以“雾都孤儿奥利弗”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全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部分:奥利弗出生到9岁。奥立弗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孩子们饿急了,决定抓阄选出一个孩子提出多要点食物,于是被毒打一顿后以5英镑的价格送给棺材商做童工,不堪欺凌与压迫,走上往伦敦的逃亡。
第二部分:逃亡至伦敦,误入贼窝。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洛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在卧室,一张年轻女子的画像让奥利弗亲切又疑惑,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女子肖像有很多相像之处,奥利弗身份之谜开始揭开一角,但一丝阳光被奥利弗被南希抓回而再次封闭。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可是当费尽要处罚奥利弗时,她不惜跟费金翻脸去保护奥利弗,而最后也为了帮助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的牵线搭桥,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第三部分:身份之谜揭开,拥抱美好生活。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利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罗斯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小说中,梅利太太和罗斯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在梅利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查明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
故事以喜剧结尾,小小的奥利弗在孤儿院和济贫院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贼窝始终保持了一颗纯洁的心,最后苦尽甘来。我想用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开篇的一段话来结束的阅读心得:“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 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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