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趣味》读后感1200字
《读丰子恺《艺术趣味》:走过音乐绘画的长廊》
一直觉得漫画家只会搞怪,松松几笔把山水油画大故事用娱乐大众的心态偷懒成素描,是我浅薄了。
先生谈起美术史行云流水,最开始吸引我的竟然是先生谈音乐,又是浪漫派又是古典乐又是歌剧,贝多芬,舒曼,李斯特,施特劳斯等等,音乐家多风流,在文学家眼中这是多么浪漫的事啊。原来先生不仅会画画,还会听曲子。
我们都喜欢玩乐器的,一把吉他一背,立刻觉得才气满满,同样是背东西,背旅行包扛麻袋绝对找不到背吉他酷帅的范儿。可能是缺什么就想要什么吧,两个有才的人又会惺惺相惜,看来一个人有才无论对己对人都是个大好事,何况在个性解放和自由恋爱的时代,既能拉风又能撩妹,说起来真后悔没有选择音乐专业,更没有拉弦弹琴吹笛打鼓,不然何至于目今还茕茕孑立呢?
绘画像一张饼,鸡蛋灌饼你觉得太低级,铁饼你掷不远,硬啃还咬嘣牙,只有专业切割师手拿电钻刀锋才能削铁如泥,火花四溅得像白豆腐泡沫一样拽。
因为画我们可以从墙上书上屏上看到,是帅哥是美女,是景色是社会一目了然,可音乐都一个调调,何况我的耳朵聆听师长教悔、提防汽车鸣笛和操心广播喇叭,三百个都不够用啊,你还让我听音乐?
一旦打开电脑,戴上耳机,立马进入自嗨模式,我又成了别人不愿听的音乐,俗称噪音。唯有锁在小屋装仙,终于成为伯牙,可听不见子期啊。一首好歌从嫩黄瓜被我听到了老黄瓜刷绿漆,菜煮八遍,不烂也烂。遇到假子期,毫不留情地删之以后快,删来删去所剩无几。
一个歌手的歌一般留下来的只有一两个,继而为寻兵源而广征劳役,征到歌剧那儿,因为是强拉劳力,他们咆哮着反抗,我首先耳膜震裂而亡,再不敢动生猛的大歌剧民族一根汗毛。
那轻音乐可是软柿子,好捏,可一手黏稠的固液混合体,有时还彪你一脸,只得退避三舍。硬柿子倒不粘手,可砸头,有些轻音乐比硬柿子还硬,像大冰块一样寒冷,大夏天分明听到了北极的暴风雪,还有白熊的长鸣也萦绕于耳。重要的是还克隆,我时常找不到本尊。有些会空灵地把魂都带走了,吚吚呀呀像仙女调情,清冷如月宫,鞭长莫及。果断弃之,麻溜弃之。
劲爆的歌会像广场舞大妈呦喝卖菜,或是醉鬼们情啊爱啊地爽酒疯,可对于舒缓我还是喜欢动感十足的劲曲,忍不住一起摇摆,相当醍醐灌顶。
偏偏我又崇洋媚外,英文歌让人回忆起骚柔的校园时光,美好地像梦中金色的黄昏。你完全不用知道他在唱什么,你知道他的旋律美得想哭就好了。我不知我猜测,我未到我憧憬。
古风是很多文艺细菌的繁殖场,在这张温床上我们可躺卧可盘坐,可撒欢可乖巧,又可穿越千古遇见一世风流。
我们长俩大白耳朵不仅为倾听人倒苦水,还可以听人娓娓或亢亢地通灵。长俩黑眼珠子也不一定要盯着黄金时代,瞅着丰乳肥臀,也可以看看这个世界在纸张墙壁上的展示,那里丰富多彩,意蕴悠长。
艺术的长廊,不是谁都能走的,姑且可以认为是没钱的缘故,也可以认为是俺土渣俺不懂,能自己在院子搭个凉亭就好,听一曲,观一画,美哉!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艺术趣味》读后感_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