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一个阴险的行当,身处其中,每个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什么叫律师?三个字:蒙、乖、装!在当事人面前,蒙!在法官面前,乖!在人民群众面前,装!做交易不能讲人情,讲人情不能做交易;宁可得罪亲爹,绝不得罪法官。混够年头,有足够案源,就可以当老板,否则要么当学徒,拿微薄薪水,要么当个体户,忍气吞声受老板剥削。律师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天职,其实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其实法官也挺可怜,专业跟律师一样,干活比律师还多,收入最多只有律师的十分之一。所以律师和法官是一对天生矛盾,谁也瞧不上谁,谁也离不开谁。这是个残酷的职业,一小撮坏人赚走了绝大多数的钱,剩下的人只能勒腰扎脖硬挨。坏事做绝,功成名就,只要尚有一丝天良,那就永无出头之日。所谓律师讼棍,实是人面豺狼。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 第(1)篇一晃竟然看过此书快十年了,不知道如果现在重读会是什么感想。
十年前的书评,现在看来觉得书生意气,我不知那个世界是否有变化,但莫名在此时想起张千帆版的《宪法学导论》。
2009年8月11日星期二 红尘颠倒 红尘不倒
绝对的怀疑论让这世界看起来污秽不堪。然慕容也不是彻底的卫道夫,终究还是在让你恶心欲吐极限之时,故作释然给上了一剂回春妙方,莫惊莫惊,不过南柯一梦尔尔。
恕我幼稚,这样的犀利,还没能力承受,这样的结尾,是嘲讽的安抚。
反正法律人的名声早就狼籍,就让这70%的现实暴在强光下好好“沐浴”一把。不过最后还是会被阿Q精神甚浓的国人当做关于地狱的传说,私以为杞人忧天了。
写在状态里像是思维被太监了。。很不完整。重新写过
纵使黑暗 可是还是要去 就是想一直充满信仰 我不要颠倒 即便是幼稚而天真
最近看了不少的关于“恶”的作品
邪恶 和 罪恶 是完全不同的 于我而言 可我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一种是坏 却有温情 甚至有人道主义的氛围
一种是罪 那不是原罪 我不知道自己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 估计是墙头草那种吧
是因为我性格的懦弱 不敢于去相信那样的恶
主义主义 我是成功的被蒙蔽被洗脑者 失去了独立思索的能力 渐渐的人云亦云
说什么公序良俗 说什么公平和正义 真的存在还是遮羞布呢
这社会的确让人迷失 什么才是真的呢
如果真的有神 那么他的眼神是悲悯还是嘲弄 我不敢也不想去揣度
我的脆弱 我的无知 我的浅薄 让灵魂不堪一击 深深的颓然
每一次这样所谓的事实 夸大的事实 放在我眼前 都会让我失去理性
真的很非理性 可以不看 可是却又需要 逃避不是永恒的办法 除非你能逃避逃避本身
然后想要忘记 却不可磨灭
真的是要拒绝心外之物 即便是站在屎尿之中不自知 仍以为是清流 还是站在屎尿当中 意淫这是清流 故而激流勇进
两种都是勇敢 前者是傻 后者是痴
看一看照常升起的太阳 最多做个傻子 因为有点勇气却不那么勇敢。就算这世界失去信仰,但可以拥有自己的光荣与梦想
我也是自我安慰 毕竟我不想与绝望同行 就只好鸡血一下
毕竟明天我还是活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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