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_读后感700字
还是再次把这本书读完了,在这个深夜。
这应该是我读的第一本矛盾文学奖的书,那个时候是在初中吧,仍然记得第一次读完这本书的感觉:
一部雄浑壮阔带有异域风情的历史画卷在我眼前展开,我一点一点看到末尾,然后,一切都没了,如尘埃落定。
那种感觉无以言表,想起来那次听林先生讲座,他管这叫缓不过来。很不幸,从初中到现在,这种感觉不多,我想再次体验那种感觉,所以重读。然而读罢,不复当初。
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完成的小说,主角是傻子,初时很多人都说他是傻子,他也觉得自己是傻子。后来,他完成了那片土地没有人做到过的很多事情,比如开辟城镇。他所完成的一切似乎是顺手推舟,不足以显示智慧。于是,人们也说不清他到底傻不傻了。某天,他似乎看见了未来,预见土司们的彻底消亡,于是麦其土司说他是神灵附体。故事的最后他支开了妻子,坦然地接受了复仇人的复仇。因为他觉得自己完成了使命了,或许上天派他来就是为了推动历史的发展。当尘埃落定,他便归去。
一切的变化,始于种植鸦片。鸦片为土司们带来短暂的虚无的辉煌,给了他们祖宗基业千秋万代的错觉。然后,鸦片贬值,粮食不够,傻子顺势建立市集,扩大成城镇,土司们在城镇里进行了最后的狂欢,汉人打了过来,消灭了土司。一切都快速而有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像路遥写的“历史的年轮铿锵前行”。世道都会变的,人只能去接受,封闭自己是逃不过的。(哈利波特里有一句类似的话,想不起来了。)
最喜欢书中的书记官,他捏着笔杆子,安静地做个历史的见证者,书写并且把玩着历史,怡然自乐。
最后,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推荐极好的小说。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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