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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朝廷面对男女比例失调、男丁鳏居局面,如何解决光棍问题?

我国最新的数据显示,全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男多女少的局面将造成近3000万男人濒临打光棍的风险。再加上女性越来越独立,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宁愿单身也不将就,因而实际产生的光棍,说不定还不止3000万。

这可是令所有男生感到无比恐惧的数字,好在现代有多种社交渠道,痴男怨女们有很多脱单的机会。其实不止现代,古时候的历朝历代,早已显现出男丁鳏居的社会问题。

那么,古代朝廷如何解决光棍过多的问题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古代朝廷关注此事。在现代,人口过多是各国普遍存在的压力。但在古代,人多是兴旺之相,人少代表着凋零衰败。

后世评价各朝君主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他在位时的人口数量。没办法,古代中国是一个几乎全靠农业维持的封建地主社会,什么都得靠人力,人丁是第一生产力。有了人丁,朝廷才能收人头税和土地税。

因而繁衍后代不只是一家一族的私事,也是国之大事,朝廷不能放任众多光棍存在,一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二来容易滋生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古代重男轻女,经常通过粗暴残忍的方式减少女婴的数量,男女数量的差距只会比现在更大,但貌似并没有因此爆发太大的矛盾,为什么?就是因为朝廷的干涉。

总的来说,各代朝廷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一最常见的是鼓励寡妇再嫁。

虽然很多朝代嘉奖节妇,夫死之后,为夫守节一辈子的女子有可能获得贞节牌坊,但那基本发生在大户人家。对于普通人家的女子,各朝是鼓励再嫁的。

古代礼教最严的时期是宋朝,然而以宋朝为背景的《水浒传》中,王婆怂恿西门庆勾搭潘金莲时说过一句话“初嫁从亲,再嫁由身”,就是武松回来,也管不了嫂嫂嫁人。

由此可看出,那个时代的人们,对再嫁看得很平常。娘家管不了,婆家也管不了,完全看小娘子自己的意愿。

《唐律.户婚》中还有一条规定,寡妇如果立志为丈夫守节,别人不能强迫她改嫁,但她的父母、祖父母有权力“夺而嫁之”。大家想一想,有几家长辈愿意自家姑娘守节到死?愿把女儿再嫁的占多数。

嫁出去一个寡妇,国中可不就少了一个光棍!

其二降低姑娘出嫁的年纪也是一条非常有效的措施。早婚早育,四世同堂,人口就多起来了。各朝对于女子出嫁的年纪,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低于这个年纪的,婚姻不合法。

最牛的是,有些朝代还设置了上限年纪。超过了有可能罚款或有其它处罚,想在那时当大龄剩女是不太可能的,代价太大。

例如汉惠帝刘盈时期,为了增加人丁,下过一条有点不近人情的法令,女子必须在15至30岁之间出嫁,如果超过30,要交五倍的人头税。还有南北朝,姑娘超过年纪不嫁,家人将获罪。

古代税收是一个家庭很大的支出,姑娘又没有什么收入,税收得家里交。别说嫂嫂、弟媳不乐意,姑娘的亲爹亲娘亲兄弟估计也不乐意,她在家里日子不会好过,这等于是逼着她出嫁。

其三,朝廷还通过国家机器,对于纳妾强制做出诸多限制。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很多人想象中,如果穿越到古代,只要有钱有势,就可以环肥燕瘦,左拥右抱。某点的大男主,走的就是这种套路,看得众多单身狗十分羡慕。

实际上没这么简单。姑娘本来就少,高官富豪每纳一人为妾,就代表着民间有位小伙娶不到老婆,生不了儿女,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统治者必然遏制这种状况。

因而各朝对于纳妾是有限制的,比如汉朝,只有功勋卓著者,才能纳8个妾。普通官员也就2、3个,标配是“一妻二妾”,多了就有可能被弹劾,落个好色之名,影响仕途。

至于平民百姓,不管多有钱,通常是不准纳妾的。只有在过了一定年纪还无子的情况下,才能纳妾延续香火。这个年纪是多大呢?一般是40。

明朝规定得更加细致,亲王纳妾不能超过10人,郡王最多4人。当然了,这是指有名分的,无名分的就不得而知了,朝廷不大管这个。只要不造反,明朝对藩王的容忍度很高。

但对平民管得很严,嘉靖年间有这样的规定,年过40无子方许奏选一妾,违者笞四十。也就是说,寻常人家讨个小老婆,还得先去官府报备审核批准。

除了以上三种方式,军中单身者还有另一种福利,朝廷偶尔会发老婆。看到这里,有些朋友会羡慕,还有这种好事?是的。

咱们会发现,各朝处置犯了大罪的官员时,其妻女经常被流放边境。适龄的女子,无论有没有成亲,到了边境都有可能被配给没成亲的士兵,朝廷还会发放一些费用。

对外战争中俘虏的女性,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命运。例如唐朝征高丽,收获一大批适婚女子,直接分发各地,由官府嫁出去。由此可见,古代朝廷为解决光棍问题,也是想出过许多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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