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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第七卷)》读后感_2600字

《史记(第七卷)》读后感2600字

刺客信条

生,吾所欲也;义,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

这是一个现代人很难认可的时代,为标榜贤名,诸侯将相宁千里空收骏骨,全不顾黄口孺子嗷嗷于乱世无所养,鹤发老者重负于道路无所终,忠臣将士遗尸于荒野无所收,人命卑贱如草介,生活漂泊如浮萍。在这里,似乎生存才是第一要务,礼义廉耻全无问津:楚平王纳子媳,晋文公纳侄媳,齐侯与姜淫乱鲁宫,吴起杀妻求将,张仪苏秦有奶便是娘…

然而幸好还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没有显赫的身世,没有尊贵的地位,住着徒有四壁的房子,过着愁云残淡的生活。然而一旦时代的闪光灯打到他们身上,他们却交出了举世侧目的答案。

英雄始于钜麑,起于三晋,冯梦龙究其事而扬其名。

晋宣公无道,忠臣赵盾因多次进谏而触天子之怒,又有谄臣屠岸贾献门下刺客钜麑,准备刺杀赵盾。钜麑受恩于屠岸贾,闻命起行,等到了赵府之前,天不过五更,赵盾已经穿着朝服坐在中堂,等天亮上朝。钜麑见赵盾勤于国事,是个为民作主的好官,私心忖度:“贼杀民主,是为不忠;受君命而弃,是为不义”。于是撞树而死,死前大呼于赵盾:“我,钜麑也,宁违君命,不忍杀忠臣,我今自杀!恐有后来者,相国谨防之!”

钜麑身无长物,就食于他人,贫困至于此,心中却不忘道义,不杀忠臣,不负旧主,因此冯梦龙夸耀他说:壮哉钜麑,刺客之魁!闻义能徙,视死如归。报屠存赵,身灭名垂,槐阴所在,生气依依!

钜麑之后,举义旗而行者,名专诸。

专诸本是吴地屠狗之辈,因勇气过人而被伍子胥赏识,献于太子光。太子光为收买专诸之心以刺杀吴王僚,日赠粟肉,月给布帛,虽然专诸也感其恩义,但因母亲在堂,不敢轻易答应,光以事成之后,“君之子母,即吾子母也,自当尽心养育,岂敢有负于君哉”,最终收获了专诸的忠心。

得到太子光的保证,专诸于是只身赴太湖学烹鱼,三月乃成。此时国内形势有利于光,但专诸再次担心母亲,回家商议,专诸母亲为全儿子忠义之名,自缢于堂,以孝子换忠臣。

事发之日,专诸以献鱼为名号,藏剑于鱼腹,膝行于僚,拔剑以刺,从此专诸与鱼肠剑之名,家喻户晓,在东方世界树立了一种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专诸之后,豫让举旗继行,以匹夫之志,抵抗强权,并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

豫让从智媱,韩赵魏三家攻智伯,智氏亡,赵襄子漆其头为溺器。豫让觉得智伯死而受辱,决意为故主报仇,不幸事败,赵襄子感其义,觉得杀忠义之士,不详,就放他回家。

豫让第一次刺杀失败,为了再次接近赵襄子,漆身吞炭,残身苦形,乞食于闹市,即使妻子见面也不认识。于是豫让艰难的寻找第二次刺杀的机会,不幸依然失败,他知道这次赵襄子不会再放过他,但临死的豫让骄傲而有理。他以“忠臣不忧身之死,明主不掩人之义”为名,正大光名的请求赵襄子借衣服让他砍一刀,赵襄子感其忠义,脱下华贵的衣服,豫让如同胜利者一般,“掣剑在手,怒目视袍,如对无恤之状,三跃而三砍之”,最后伏剑自杀。

这是中国史上最高的形式胜利,也是第一次提出“君待臣如手足,则臣待君如腹心;君待臣如犬马,则臣待君如路人”“君以国士待我,我将报之以国士”。

豫让之后,决意为知己赴死的是聂政,然而不仅有义,还有孝,悌。

严仲子因为受辱于侠累,想找刺客报仇,得遇聂政。聂政以母亲的晚年为名,开始拒绝了,直到母亲去逝,他决定为知己复仇。

聂政抵达韩国,直趋侠累府上,正大光明的从府前杀入,刺侠累于庭前,在这之后,他并没有逃跑,而是“皮面决眼,自屠出肠”,让自己变成一具无从辨认的尸体。按说聂政跟豫让一样,有要求留名的权利,可惜他放弃了,至于原因却由他姐姐来揭开。

聂政死后,韩王下令追查,但都不认识聂政。事情传到魏国,聂姊知是弟弟所为,赶至韩国,伏尸而痛哭,众人才知聂政自毁容貌,只是为了保护出嫁的姐姐不受牵连,但有其弟亦有其姊,聂姊高呼,“妾奈何恤一身之死,忍使吾弟终泯没于人世乎”,自尽于聂政身旁。

聂政之后,最后一位扬名诸侯的刺客震撼登场,他就是荆轲。当时谈论勇者,有一个特别的标准: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而荆轲却是其中的王者: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

荆轲生活于战国末期,当时秦国并吞宇内,横扫八方,东方六国朝不保夕,燕太子为为存燕到处网罗贤人勇士,田光推荐荆轲,丹为取信荆轲,“日以车骑美女,恣其所欲”。直到秦军兵临易水,太子丹屡次请求,荆轲终于制定了刺秦的周密计划。

首先以秦亡将樊於期的首级和燕督亢之地为饵,获得接近秦王的机会,然后召朋唤友以为助力,以淬毒的徐夫人匕首为兵刃,以防万一。

时间终于到了行动那天,太子丹督师易水,当年的关系,丹与荆轲早已不如当时融洽,荆轲等友人盖聂一起赴秦,然而“太子迟之,疑其改悔”,不欢而散。燕丹易水送别,多少有逼人赴死的意味,而荆轲不再只是为政治报国,为知己守家而刺秦,更是为君子一诺重千金,为士可杀不可辱而刺秦。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与朋友高渐离在易水河畔唱和,这不仅是送别,更是嘱托,是誓言。

图穷匕现,然而也许秦王有大义在身,荆轲事败被杀。此后数年,高渐离只身赴秦,却被认出是荆轲一党,被挖去双眼,命其演奏取乐,高渐离筑中灌铅,继荆轲余志刺秦,直到这时,我才真正明白“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义。关于高渐离的事迹,太史公没有详细记载,我无从知道高渐离当时的心理,但我想若是高渐离若是听到后世王勃“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时”,脸上当是欣慰的。

荆轲刺秦,还有两个人不当被忘记,那就是引荐给燕丹的田光和秦亡将樊於期,田光因燕丹一句“愿先生勿泄”,自杀名志;樊於期因荆轲一句“愿得将军之首”,拔剑自刎。非常时期,每个人都表现出了惊人的献身精神,我想这也是荆轲在与燕丹闹僵之后还愿意刺秦的一个原因吧。

荆轲没有负燕丹,那个闹市屠狗,击筑唱歌,喝酒聊天的豪侠没有负荆轲,以言获罪,身遭腐刑的太史令没有负他们所有人。荆轲幸甚,高渐离幸甚,太史公幸甚,千年历史幸甚!

钜麑,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不过一群市井之徒,只因一个意外受到尊重,甘心为知己赴死,高山不能阻其意,深涧不能断其行。在他们心中,生命并非不可贵,只是人生有了最重要的道义要遵守,即使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不正验证了孟子的一句话“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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